猇亭区可供给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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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可供给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公告

  为解决 (略) 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发〔2021〕22 号)、《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宜府办发〔2021〕51号),我区筹集了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拟面向符 (略) 民、青年人出租,现公告可供给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信息,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房源地址、运营主体、租金标准、户型面积、配套设施、准入条件、联系人,结合实际选择房源,并向运营主体提出申请。

  附件: (略) 可供给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信息表

   (略)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8日

   (略) 可供给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信息表(截至2024年11月)

序号区域项目名称运营主体地址可出租套数月租金

   标准

房型户型面积(㎡)配套设施联系人准入条件优先保障对象属地住建(住保)部门监督电话
1 (略) 民众家园保租房 (略) 宜居 (略) (略) 迎宾大道19号848元\/㎡1室、1室1厅、2室1厅、3室1厅81-88项目配套:健身器材、篮球场、乒乓球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快递柜胡慧萍

   *

1. (略) 稳定就业;2.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 (略) 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的二孩三孩家庭、三世同堂家庭;3.未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

   (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合计84

  为解决 (略) 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发〔2021〕22 号)、《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宜府办发〔2021〕51号),我区筹集了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拟面向符 (略) 民、青年人出租,现公告可供给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信息,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房源地址、运营主体、租金标准、户型面积、配套设施、准入条件、联系人,结合实际选择房源,并向运营主体提出申请。

  附件: (略) 可供给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信息表

   (略)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8日

   (略) 可供给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信息表(截至2024年11月)

序号区域项目名称运营主体地址可出租套数月租金

   标准

房型户型面积(㎡)配套设施联系人准入条件优先保障对象属地住建(住保)部门监督电话
1 (略) 民众家园保租房 (略) 宜居 (略) (略) 迎宾大道19号848元\/㎡1室、1室1厅、2室1厅、3室1厅81-88项目配套:健身器材、篮球场、乒乓球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快递柜胡慧萍

   *

1. (略) 稳定就业;2.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 (略) 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的二孩三孩家庭、三世同堂家庭;3.未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

   (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合计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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