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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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潭县海坛街道澳前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平潭县海坛街道澳前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县海坛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元,K值为6%,暂列金为:*元,发包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元以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29 日至2024年 12 月 6 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 (略) ( (略) (略) (略) 33号武夷中心10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12 月10 日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33号武夷中心10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个凭证仅代表一名投标人)。

7.3.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县海坛街道澳前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县海坛街道澳前村村民委员会,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3号武夷中心10楼,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张坤庄、陈玉琳、颜阔荣、林丽银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县海坛街道澳前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县海坛街道澳前村村民委员会

, (略) ,福建, (略) ,平潭县,福州,0591-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潭县海坛街道澳前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平潭县海坛街道澳前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县海坛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元,K值为6%,暂列金为:*元,发包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元以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29 日至2024年 12 月 6 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 (略) ( (略) (略) (略) 33号武夷中心10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12 月10 日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33号武夷中心10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个凭证仅代表一名投标人)。

7.3.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县海坛街道澳前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县海坛街道澳前村村民委员会,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3号武夷中心10楼,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张坤庄、陈玉琳、颜阔荣、林丽银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县海坛街道澳前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县海坛街道澳前村村民委员会

, (略) ,福建, (略) ,平潭县,福州,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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