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网络监控系统项目询价采购公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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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网络监控系统项目询价采购公告-交易公告

(略) 救助福利中心

(略) 络监控系统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邀请:

(略) (略) 批准, (略) 救助福利 (略) 络监控系统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救助福利 (略) 络监控系统项目

2、采购人: (略) 救助福利中心

二、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元(大写:#万元整)。

三、其他要求:

1.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一年。

2.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接到用户电话或其他形式的报修服务要求30分钟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排除全部故障。若在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将在12小时(含确定故障时间)内提供与原商品相同或经用户认可的相近档次备用产品。若需对坏件更换或送修,应先将备件安装到用户使用现场,待坏件维修好后再换回备件。免收任何费用(如部件费、人工费、差旅费等)。

3、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在连续二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方退货或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质量的新设备,或无偿更换经用户认可的优于原设备的新设备。

4、质保期内,每季度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维护,确保所有设备能正常使用。

5、质保期外,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有偿上门维修维护,采购人支付服务费用及更换货物费用(包括零部件)按当年成本价结算。

6、验收方式:供应商在设备安装并正常运行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严格按照《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要求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所需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如经两次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相应损失,相关费用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 (略)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一17: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 (略) 救助福利中心二楼办公室(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经办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9:30,地点为: (略) 救助福利中心二楼办公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4日9:30-10:30。

签到说明: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综合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与安装。

3:货款结算:购销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现场安装结束,经验收合格,按验收实际工程量提供采购清单及发票,价款支付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等相同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有两家及以上相同的通过抽签决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略) 救助福利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略) 救助福利中心

(略) 络监控系统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邀请:

(略) (略) 批准, (略) 救助福利 (略) 络监控系统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救助福利 (略) 络监控系统项目

2、采购人: (略) 救助福利中心

二、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元(大写:#万元整)。

三、其他要求:

1.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一年。

2.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接到用户电话或其他形式的报修服务要求30分钟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排除全部故障。若在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将在12小时(含确定故障时间)内提供与原商品相同或经用户认可的相近档次备用产品。若需对坏件更换或送修,应先将备件安装到用户使用现场,待坏件维修好后再换回备件。免收任何费用(如部件费、人工费、差旅费等)。

3、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在连续二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方退货或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质量的新设备,或无偿更换经用户认可的优于原设备的新设备。

4、质保期内,每季度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维护,确保所有设备能正常使用。

5、质保期外,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有偿上门维修维护,采购人支付服务费用及更换货物费用(包括零部件)按当年成本价结算。

6、验收方式:供应商在设备安装并正常运行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严格按照《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要求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所需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如经两次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相应损失,相关费用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 (略)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一17: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 (略) 救助福利中心二楼办公室(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经办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9:30,地点为: (略) 救助福利中心二楼办公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4日9:30-10:30。

签到说明: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综合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与安装。

3:货款结算:购销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现场安装结束,经验收合格,按验收实际工程量提供采购清单及发票,价款支付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等相同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有两家及以上相同的通过抽签决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略) 救助福利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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