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丰路塔坛大街-胜利南大街提升改造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塔坛大街-胜利南大街)提升改造施工 已由 (略) (略) 以 石行审投资[2024]3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交投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项目 (略) (略) (略) 域,西起规划塔坛大街平交口东侧,其间与现状留村西街、 (略) 交叉,东至现状的胜利南大街平交口。 1.2建设规模: (略) (略) (略) ,全长895.792米,设计速度为50千米/小时。机动车道规划为双向6车道,其中塔坛大街至塔通街 (略) 断面,断面总宽31米;塔通街至胜利大 (略) 断面,总体 (略) 维持利用,仅在 (略) 口对机动车道加宽渠化,标准段总宽50米。建设内 (略) 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智慧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1.3计划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4质量标准:合格。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 (略) 理(没查询到的认为没有失信行为);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 (略) 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3.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9 09:00:00 至 2024-12-19 10:29:00 ,登录 (略) (略)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 (略) 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 报名。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4-11-29 09:00:00 至 2024-12-19 10:29:00 ,登录 (略) (略)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 (略) 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9 10: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石家庄公共 (略) 、交 (略)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1-(略)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略) (塔坛大街-胜利南大街)提升改造施工 | 0 | 无 |
招标人: (略) 交投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河 (略) |
地址: 河 (略) (略) (略) 36号交投大厦 | 地址: (略) (略) (略) 486号 |
邮编: (略) | 邮编: (略) |
联系人: 柳亚宁、赵雅琳、周欣悦 | 联系人: 毕冬青、郝威、彭玉琦 |
电话: 0311-(略) | 电话: 0311-(略)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63.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本招标项目 (略) (塔坛大街-胜利南大街)提升改造施工 已由 (略) (略) 以 石行审投资[2024]3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交投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项目 (略) (略) (略) 域,西起规划塔坛大街平交口东侧,其间与现状留村西街、 (略) 交叉,东至现状的胜利南大街平交口。 1.2建设规模: (略) (略) (略) ,全长895.792米,设计速度为50千米/小时。机动车道规划为双向6车道,其中塔坛大街至塔通街 (略) 断面,断面总宽31米;塔通街至胜利大 (略) 断面,总体 (略) 维持利用,仅在 (略) 口对机动车道加宽渠化,标准段总宽50米。建设内 (略) 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智慧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1.3计划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4质量标准:合格。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 (略) 理(没查询到的认为没有失信行为);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 (略) 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3.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9 09:00:00 至 2024-12-19 10:29:00 ,登录 (略) (略)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 (略) 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 报名。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4-11-29 09:00:00 至 2024-12-19 10:29:00 ,登录 (略) (略)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 (略) 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9 10: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石家庄公共 (略) 、交 (略)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1-(略)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略) (塔坛大街-胜利南大街)提升改造施工 | 0 | 无 |
招标人: (略) 交投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河 (略) |
地址: 河 (略) (略) (略) 36号交投大厦 | 地址: (略) (略) (略) 486号 |
邮编: (略) | 邮编: (略) |
联系人: 柳亚宁、赵雅琳、周欣悦 | 联系人: 毕冬青、郝威、彭玉琦 |
电话: 0311-(略) | 电话: 0311-(略)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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