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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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青神 (略) 于2024年7月14日, (略) 青神县主持召开了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方案编制单位(重编本)、主体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1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青神 (略)

联系人及电话:宋雨宇/(略)

监督电话:028-(略)(四川省水利 (略) )

附件:1.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1 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745.49 K)

附件2 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6.24 M)

附件3 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962.79 K)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青神 (略) 于2024年7月14日, (略) 青神县主持召开了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方案编制单位(重编本)、主体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1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青神 (略)

联系人及电话:宋雨宇/(略)

监督电话:028-(略)(四川省水利 (略) )

附件:1.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1 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745.49 K)

附件2 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6.24 M)

附件3 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962.79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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