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子公司车辆轮胎采购招标公告
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车辆轮胎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 (略) 及子公司车辆轮胎采购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长丰县 (略)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 (略)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 (略) 及子公司车辆轮胎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2024#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1标段:采购公交客车各型号轮胎1346条;2标段:采购租赁轿车各型号轮胎462条。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1标段:#元;2标段:#元。
2.8 交货期:分批供货,每批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
2.9 交货地点:长丰县
2.10 招标范围:1标段:采购公交客车各型号轮胎1346条;2标段:采购租赁轿车各型号轮胎462条。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4 其他要求:无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20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8.2.1 (略) ( (略) )(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2楼8号开标室。
8.2.2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 (略)
地 址: (略) 长 (略) 与南一环交口
邮 编:#
联 系 人:赵志强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
联 系 人:韩华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 (略) 政务大楼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略) 云上开标大厅”(http://**)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车辆轮胎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 (略) 及子公司车辆轮胎采购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长丰县 (略)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 (略)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 (略) 及子公司车辆轮胎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2024#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1标段:采购公交客车各型号轮胎1346条;2标段:采购租赁轿车各型号轮胎462条。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1标段:#元;2标段:#元。
2.8 交货期:分批供货,每批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
2.9 交货地点:长丰县
2.10 招标范围:1标段:采购公交客车各型号轮胎1346条;2标段:采购租赁轿车各型号轮胎462条。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4 其他要求:无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20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8.2.1 (略) ( (略) )(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2楼8号开标室。
8.2.2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 (略)
地 址: (略) 长 (略) 与南一环交口
邮 编:#
联 系 人:赵志强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
联 系 人:韩华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 (略) 政务大楼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略) 云上开标大厅”(http://**)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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