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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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关于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16:58:56
(略) 重庆分行
类型:征集公告

附件1

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关于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本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行工作需要,拟开展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外包服务项目,现公开对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为保障本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连续、高效、正常运行,在服务质量、运行连续性不降低,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将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等运营服务开展“离场式”外包。服务期限1年,服务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采购服务内容包括:现金调缴、现金交接、现金清分、现金寄库、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资金清分整点、配钞装箱、现金冠字号码的保存及协助查询、回钞清点、清机加钞、现金类自助机具的耗材更换、领取吞卡、日常安全巡检、设备运营监控、设备外部保洁服务、维修维护任务管理、配合现场一级维护(非技术性日常维护)、配合对账、查库、内控合规检查及账 (略) 理等。外包服务商需提供人员、押运车辆、清分设备、清分场地以及现金库等。

1.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2.1 区域性公司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元,全国性公司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且具备运营外包服务的经营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持续盈利。

1.2.2 具备运营外包服务业务经验。其中,现金类自助机具外 (略) 范围内至少同时对3家及以上同业银行机构提供现金类自助机具外包运营服务,运营服务的自助机具数量不低于300台。

1.2.3 公司应具备合理、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流程设计应符合“双人管机、双人操作、钱账分管、交叉复核”原则。

1.2.4 外包商应配置充足的人员,完成清机加钞、日常维护、回钞清点、 (略) 理、故障排查等操作符合本行强制性业务规定;需满足双人进出加钞间,所有上箱体及下箱体操作必须双人完成的要求。

1.2.5 外包商在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银行同业*元以上(含)经济损失、操作人员内外勾结盗取现金等重大安全事件。

1.2.6 具备合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清分操作流程,并确保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清分操作流程符合人民银行及本行相关规定。

1.2.7 外包公司需在用现金机具(包括现金出纳机具)的鉴别能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采集、存储冠字号码;能做好鉴伪、清分功能的日常维护管理,在岗的清分服务外包人员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

1.2.8 经营范围应明显涵盖了可承接商业银行现金清分外包工作。

1.2.9 提供现金清分场地及库房。外包公司需提供符合《银行安全防范要求*》、《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币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6号)规定的金库。外包公司提供的库房及清分场所必须在重 (略) 域内,场地应符合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及本行的安全防范和消防要求。

1.2.10 外包公司需提供外包现金清分人员,现金清分人员应无犯罪记录,反假货币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或以上,具备鉴别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能熟练掌握不宜流通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标准。
1.2.11 外包公司需提供具备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冠字号码信息系统。

1.2.12 (略) 从业经验,应 (略) 辖区5家或以上银行同业提供现金清分服务经验,为银行同业提供3年或以上年限的现金清分服务,如为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企业可适当降低标准。

1.2.13 企业应购买人员(如员工忠诚险)、现金(如现金清分责任险)及相关外包事项的商业保险,保额需足够覆盖本行外包现金及因操作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
1.2.14具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障业务连续性。
1.2.15外包商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银行同业经济损失、操作人员内外勾结盗取现金等重大安全事件。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24:00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23-*,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ttp://**邮箱。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信息收集表

材料3:《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表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 (略) 盖章。

2.打包一个压缩包名称如下:《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 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 (略) 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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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重庆分行
类型: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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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行工作需要,拟开展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外包服务项目,现公开对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为保障本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连续、高效、正常运行,在服务质量、运行连续性不降低,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将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等运营服务开展“离场式”外包。服务期限1年,服务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采购服务内容包括:现金调缴、现金交接、现金清分、现金寄库、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资金清分整点、配钞装箱、现金冠字号码的保存及协助查询、回钞清点、清机加钞、现金类自助机具的耗材更换、领取吞卡、日常安全巡检、设备运营监控、设备外部保洁服务、维修维护任务管理、配合现场一级维护(非技术性日常维护)、配合对账、查库、内控合规检查及账 (略) 理等。外包服务商需提供人员、押运车辆、清分设备、清分场地以及现金库等。

1.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2.1 区域性公司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元,全国性公司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且具备运营外包服务的经营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持续盈利。

1.2.2 具备运营外包服务业务经验。其中,现金类自助机具外 (略) 范围内至少同时对3家及以上同业银行机构提供现金类自助机具外包运营服务,运营服务的自助机具数量不低于300台。

1.2.3 公司应具备合理、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流程设计应符合“双人管机、双人操作、钱账分管、交叉复核”原则。

1.2.4 外包商应配置充足的人员,完成清机加钞、日常维护、回钞清点、 (略) 理、故障排查等操作符合本行强制性业务规定;需满足双人进出加钞间,所有上箱体及下箱体操作必须双人完成的要求。

1.2.5 外包商在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银行同业*元以上(含)经济损失、操作人员内外勾结盗取现金等重大安全事件。

1.2.6 具备合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清分操作流程,并确保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清分操作流程符合人民银行及本行相关规定。

1.2.7 外包公司需在用现金机具(包括现金出纳机具)的鉴别能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采集、存储冠字号码;能做好鉴伪、清分功能的日常维护管理,在岗的清分服务外包人员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

1.2.8 经营范围应明显涵盖了可承接商业银行现金清分外包工作。

1.2.9 提供现金清分场地及库房。外包公司需提供符合《银行安全防范要求*》、《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币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6号)规定的金库。外包公司提供的库房及清分场所必须在重 (略) 域内,场地应符合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及本行的安全防范和消防要求。

1.2.10 外包公司需提供外包现金清分人员,现金清分人员应无犯罪记录,反假货币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或以上,具备鉴别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能熟练掌握不宜流通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标准。
1.2.11 外包公司需提供具备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冠字号码信息系统。

1.2.12 (略) 从业经验,应 (略) 辖区5家或以上银行同业提供现金清分服务经验,为银行同业提供3年或以上年限的现金清分服务,如为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企业可适当降低标准。

1.2.13 企业应购买人员(如员工忠诚险)、现金(如现金清分责任险)及相关外包事项的商业保险,保额需足够覆盖本行外包现金及因操作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
1.2.14具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障业务连续性。
1.2.15外包商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银行同业经济损失、操作人员内外勾结盗取现金等重大安全事件。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24:00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23-*,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ttp://**邮箱。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信息收集表

材料3:《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表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 (略) 盖章。

2.打包一个压缩包名称如下:《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加钞(含现金清分)的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 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 (略) 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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