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京津冀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综合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略) 医药采购中心 京津冀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综合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F14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发布来源: (略) 医药采购中心 项目概况 京津冀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综合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143 项目名称:京津冀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综合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元 最高限价:13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运维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本单位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到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半年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所属日期为2024年1月份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药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2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朗 (略) 地址: (略) (略) 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继芃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明朗 (略) 2024年11月29日 |
(略) 医药采购中心 京津冀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综合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F14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发布来源: (略) 医药采购中心 项目概况 京津冀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综合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143 项目名称:京津冀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综合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元 最高限价:13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运维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本单位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到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半年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所属日期为2024年1月份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药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2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朗 (略) 地址: (略) (略) 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继芃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明朗 (略) 2024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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