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对标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对标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 辽宁 (略) 运营管理对标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概况
“十四五”规划已进入收官阶段,需科学研判运营管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准确定位在同 (略) 位置,为此拟从收费运营、养护管理、路网运行监测和出行信息服务、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大能力以及科技创新、财务管理体系、成本管控等方面与同行业先进发达省份进行对标对表,找出找准与先进行列的差距,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保 (略) 运营管理规划目标(五大能力提升)的顺利实现。
2.2 采购范围
辽宁 (略) 运营管理对标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从收费运营、养护管理、路网运行监测和出行信息服务、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管理以及科技创新、财务管理体系、成本管控等方面,对标全国先 (略) 企业,找出差距,梳理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分析适用性,通过学习先进经验做法, (略) 已有工作成效,为推进辽 (略) 运营管理高质量发展找准方向,形成《辽 (略) 运营管理对标分析报告》。
2.3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1 | 法人资格 |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企业业绩 | 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完成过1个 (略) 或交通运输政策咨询服务类业绩。 注:1、政策咨询服务类业绩指对国家、地方或行业的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提供专业意见和解决方案,下同。 2、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履约证明文件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
3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公路行业相关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9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 (略) 或交通运输政策咨询服务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主要人员个人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履约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彩色影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响应; (略) 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响应,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本项目各标段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建 (略)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电话:024-#
辽宁 (略) (略) 纪检部 电话:024-#
9.联系方式采 购 人:辽宁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9#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24-#
采购代理: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马女士
电 话:024-# #
电子邮件:*@*26.com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对标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 辽宁 (略) 运营管理对标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概况
“十四五”规划已进入收官阶段,需科学研判运营管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准确定位在同 (略) 位置,为此拟从收费运营、养护管理、路网运行监测和出行信息服务、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大能力以及科技创新、财务管理体系、成本管控等方面与同行业先进发达省份进行对标对表,找出找准与先进行列的差距,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保 (略) 运营管理规划目标(五大能力提升)的顺利实现。
2.2 采购范围
辽宁 (略) 运营管理对标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从收费运营、养护管理、路网运行监测和出行信息服务、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管理以及科技创新、财务管理体系、成本管控等方面,对标全国先 (略) 企业,找出差距,梳理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分析适用性,通过学习先进经验做法, (略) 已有工作成效,为推进辽 (略) 运营管理高质量发展找准方向,形成《辽 (略) 运营管理对标分析报告》。
2.3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1 | 法人资格 |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企业业绩 | 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完成过1个 (略) 或交通运输政策咨询服务类业绩。 注:1、政策咨询服务类业绩指对国家、地方或行业的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提供专业意见和解决方案,下同。 2、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履约证明文件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
3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公路行业相关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9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 (略) 或交通运输政策咨询服务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主要人员个人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履约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彩色影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响应; (略) 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响应,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本项目各标段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建 (略)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电话:024-#
辽宁 (略) (略) 纪检部 电话:024-#
9.联系方式采 购 人:辽宁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9#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24-#
采购代理: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马女士
电 话:024-# #
电子邮件:*@*26.com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