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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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16:19:16
(略) 沈阳分行
类型:征集公告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分行信用卡中心工作需要,开展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现公开对《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针对分行信用卡部分逾期账户诉讼服务,包括信用卡欠款客户以及该欠款客户债务的相关责任人(以下合称“债务人”)进行信用卡案件的民事诉讼、调解、刑事报案、公证及仲裁,督促债务人按时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利息及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前协商还款、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调解协议、签订公证协议、仲裁协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起草法律文书、提起诉讼、保全、开庭、调解、撤诉、上诉、领取和调取相关法律文书、申请执行及领取执行款等。

1.2 技术要求:

1.2.1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

1.2.2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有效果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较为突出;

1.2.3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略) 域当地综合实力较强,业界声誉良好;

1.3 人员资质要求:

选聘的律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3.1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持有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五年(含)以上司法机关工作经验;

1.3.2擅长金融法律事务,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

1.3.3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1.3.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态度良好。

1.4 服务要求:

1.4.1根据分行的服务指令和要求,提出具体方案,交分行审核同意后实施;

1.4.2按分行要求拟定相关文书,交(略)方审核后,向相关机构递交;

1.4.3按分行要求,单独或共同参加与本案有关的司法活动;

1.4.4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司法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查询结果检索,结合案情做出具体分析,并提供书面报告;

1.4.5在分行授权范围内,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标准、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开展司法相关工作,为分行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1.4.6所有参与案件经办的代理律师均要求出具自律承诺函,承诺代理期间,不盗取、擅自泄露、买卖国家秘密、监管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信息。拒绝散布和传播有损于国家或代理人利益和盛誉的言论或消息,拒绝与委托人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等。

1.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 企业成立1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二、报名要求

2.1 若中标本项目,需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23:55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略),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63.com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 (略) 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 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 (略) 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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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9 16:19:16
(略) 沈阳分行
类型:征集公告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分行信用卡中心工作需要,开展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现公开对《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针对分行信用卡部分逾期账户诉讼服务,包括信用卡欠款客户以及该欠款客户债务的相关责任人(以下合称“债务人”)进行信用卡案件的民事诉讼、调解、刑事报案、公证及仲裁,督促债务人按时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利息及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前协商还款、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调解协议、签订公证协议、仲裁协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起草法律文书、提起诉讼、保全、开庭、调解、撤诉、上诉、领取和调取相关法律文书、申请执行及领取执行款等。

1.2 技术要求:

1.2.1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

1.2.2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有效果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较为突出;

1.2.3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略) 域当地综合实力较强,业界声誉良好;

1.3 人员资质要求:

选聘的律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3.1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持有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五年(含)以上司法机关工作经验;

1.3.2擅长金融法律事务,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

1.3.3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1.3.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态度良好。

1.4 服务要求:

1.4.1根据分行的服务指令和要求,提出具体方案,交分行审核同意后实施;

1.4.2按分行要求拟定相关文书,交(略)方审核后,向相关机构递交;

1.4.3按分行要求,单独或共同参加与本案有关的司法活动;

1.4.4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司法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查询结果检索,结合案情做出具体分析,并提供书面报告;

1.4.5在分行授权范围内,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标准、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开展司法相关工作,为分行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1.4.6所有参与案件经办的代理律师均要求出具自律承诺函,承诺代理期间,不盗取、擅自泄露、买卖国家秘密、监管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信息。拒绝散布和传播有损于国家或代理人利益和盛誉的言论或消息,拒绝与委托人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等。

1.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 企业成立1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二、报名要求

2.1 若中标本项目,需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23:55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略),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63.com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 (略) 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账户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 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 (略) 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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