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库区堵河干流排污口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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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库区堵河干流排污口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丹 (略) 堵河干流排污口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HBZS-#QG-#)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S-#Q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 (略) 堵河干流排污口治理工程已由竹山县发 (略) 以竹发改审批【2024】206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债劵资金和地方自筹 ,招 (略) (略) (略) (竹山县兴竹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竹山县堵河干流沿线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涉及堵河干流沿线排污口治理,其中包含封闭排污口、残渣残液清理,排污口清理,排污口规范整治;并对排污口雨污分流进行改造配套 (略) 建设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勘察(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批、直至通过图纸审查机构审查,以及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及后期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6。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①②资质: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近3年(2021年12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50 (略) 政工程设计业绩或总承包(EPC)业绩;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竹山县兴竹 (略) )
代理机构:
大华 (略)
地址:
竹山县城 (略) 20号
地址:
(略) (略) 健康街 2 号塔子湖组团 I 地块 S3 栋办公A 单元 23 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
电话:
071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1月29日
备注: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丹 (略) 堵河干流排污口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HBZS-#QG-#)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S-#Q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 (略) 堵河干流排污口治理工程已由竹山县发 (略) 以竹发改审批【2024】206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债劵资金和地方自筹 ,招 (略) (略) (略) (竹山县兴竹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竹山县堵河干流沿线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涉及堵河干流沿线排污口治理,其中包含封闭排污口、残渣残液清理,排污口清理,排污口规范整治;并对排污口雨污分流进行改造配套 (略) 建设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勘察(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批、直至通过图纸审查机构审查,以及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及后期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6。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①②资质: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近3年(2021年12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50 (略) 政工程设计业绩或总承包(EPC)业绩;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竹山县兴竹 (略) )
代理机构:
大华 (略)
地址:
竹山县城 (略) 20号
地址:
(略) (略) 健康街 2 号塔子湖组团 I 地块 S3 栋办公A 单元 23 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
电话:
071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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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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