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部分文物遗址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金塔县部分文物遗址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塔县文体广 (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0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金塔县部分文物遗址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5.*(万元)
最高限价:145.*(万元)
采购需求:对我县 (略) 文物遗址进行保护性设施建设,其中包括156块保护标志碑、4000余个界桩、4000余米围栏等。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一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成立的企业提供健全的会计报表);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第三季度投标人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及零申报的企业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12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开标日前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无违法行为及涉黑涉恶记录的声明书; (6)信用记录: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截图或信用报告。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30至2024-12-20,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 (略) 公共 (略)
方式:供应商 (略) 公共 (略) ,投标登记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应随 (略) (略) 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社会公众 (略) 公共 (略) 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2-20 09:00:00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略) :http://**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
③中国 (略) 网址: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塔县文体广 (略)
地 址: (略) 金塔县金塔镇文化街4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 (略)
地 址: (略) (略) 仓门街6号大明步行街8号楼(赛格电脑数码城)二楼
联系方式:0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寒凝
电 话:0937-*
金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金塔县部分文物遗址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塔县文体广 (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0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金塔县部分文物遗址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5.*(万元)
最高限价:145.*(万元)
采购需求:对我县 (略) 文物遗址进行保护性设施建设,其中包括156块保护标志碑、4000余个界桩、4000余米围栏等。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一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成立的企业提供健全的会计报表);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第三季度投标人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及零申报的企业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12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开标日前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无违法行为及涉黑涉恶记录的声明书; (6)信用记录: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截图或信用报告。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30至2024-12-20,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 (略) 公共 (略)
方式:供应商 (略) 公共 (略) ,投标登记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应随 (略) (略) 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社会公众 (略) 公共 (略) 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2-20 09:00:00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略) :http://**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
③中国 (略) 网址: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塔县文体广 (略)
地 址: (略) 金塔县金塔镇文化街4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 (略)
地 址: (略) (略) 仓门街6号大明步行街8号楼(赛格电脑数码城)二楼
联系方式:0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寒凝
电 话: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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