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对已达规定使用年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实施注销登记的通告2024年第7期
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对已达规定使用年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实施注销登记的通告2024年第7期
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关于拟对已达规定使用年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实施注销登记的通告(2024年第7期)
根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2008)》《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琼01-Q1779等72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现予以公告注销,其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作废。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如有异议,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自本通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均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0898-*,地址:陵水县椰林南干道政务服务综合楼)
特此通告。
附件:已达规定使用年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拟注销登记信息表(2024年第7期)
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2024年11月29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关于拟对已达规定使用年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实施注销登记的通告(2024年第7期)
根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2008)》《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琼01-Q1779等72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现予以公告注销,其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作废。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如有异议,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自本通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均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0898-*,地址:陵水县椰林南干道政务服务综合楼)
特此通告。
附件:已达规定使用年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拟注销登记信息表(2024年第7期)
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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