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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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京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A-2024-1108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略).00元

最高限价:(略).00元

采购需求:垃圾清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共3年。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并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相对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价格变化幅度小,学校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京 (略)

方式:现场/邮件领取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京 (略) ( (略) (略) 凌云里宝地东湖 (略) 43-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京 (略) ( (略) (略) 凌云里宝地东湖 (略) 4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加盖公章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锦州医科大学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1)邮件形式:*@*63.com邮箱,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组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0416-(略))确认。(2)现场递交:将以上材料递交至辽宁京 (略) ( (略) (略) 凌云里宝地东湖 (略) 43-2号)。以上二种形式视为按合法途径领取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医科大学

地址: (略) (略) 三段40号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京 (略)

地址: (略) (略) 凌云里宝地东湖 (略) 43-2号

联系方式:0416-(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京 (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6-(略)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京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A-2024-1108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略).00元

最高限价:(略).00元

采购需求:垃圾清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共3年。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并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相对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价格变化幅度小,学校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京 (略)

方式:现场/邮件领取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京 (略) ( (略) (略) 凌云里宝地东湖 (略) 43-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京 (略) ( (略) (略) 凌云里宝地东湖 (略) 4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加盖公章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锦州医科大学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1)邮件形式:*@*63.com邮箱,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组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0416-(略))确认。(2)现场递交:将以上材料递交至辽宁京 (略) ( (略) (略) 凌云里宝地东湖 (略) 43-2号)。以上二种形式视为按合法途径领取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医科大学

地址: (略) (略) 三段40号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京 (略)

地址: (略) (略) 凌云里宝地东湖 (略) 43-2号

联系方式:0416-(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京 (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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