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障专业勤务信息系统软件研制部署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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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保障专业勤务信息系统软件研制部署单一来源公示

某保障专业勤务信息系统软件研制部署单一来源公示

我部现对某保障专业勤务信息系统研制部署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保障专业勤务信息系统软件研制部署。

二、项目编号:2024-#。

三、服务时间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项目涉及单位驻地,300余个。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系统升级初步版研发、试用部署联调试用,2025年12月完成数据迁移、系统版本迭代和项目验收。

(三)采购预算:#万元。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服务要求:具体要求(采购文件)请向我部递交申请材料,我单位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须具备特定资质,详情请电话咨询(见下方联系方式)。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 (略) 第十五研究所。

六、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某保障专业勤务信息系统研制部署,于2024年10月和11月先后2次公开招标,2次均仅有中电科15所1家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造成流标。经专家组评估分析,流标无预算偏低的原因,也无技术参数倾向性排他性、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过高等问题,依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助推“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建立采购保障快速通道的通知》(军后采〔2021〕219 号)第12条,将采购方式调整为单一来源,由中电科15所承研项目。

七、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

八、反馈材料和递交要求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反馈。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发送短信至#告知(短信内容:公司名称+F1124+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反馈纸质意见,最终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截止时间12月5日18:00时)反馈的文件为准(不 (略) 邮箱反馈意见),反馈应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文件(密封)。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1,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告附件2,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略) 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含)以后)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龚助理;

电话:010-#,#,#;

传真:010-#;

地址: (略) (略) 。

, (略) , (略)
某保障专业勤务信息系统软件研制部署单一来源公示

我部现对某保障专业勤务信息系统研制部署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保障专业勤务信息系统软件研制部署。

二、项目编号:2024-#。

三、服务时间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项目涉及单位驻地,300余个。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系统升级初步版研发、试用部署联调试用,2025年12月完成数据迁移、系统版本迭代和项目验收。

(三)采购预算:#万元。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服务要求:具体要求(采购文件)请向我部递交申请材料,我单位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须具备特定资质,详情请电话咨询(见下方联系方式)。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 (略) 第十五研究所。

六、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某保障专业勤务信息系统研制部署,于2024年10月和11月先后2次公开招标,2次均仅有中电科15所1家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造成流标。经专家组评估分析,流标无预算偏低的原因,也无技术参数倾向性排他性、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过高等问题,依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助推“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建立采购保障快速通道的通知》(军后采〔2021〕219 号)第12条,将采购方式调整为单一来源,由中电科15所承研项目。

七、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

八、反馈材料和递交要求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反馈。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发送短信至#告知(短信内容:公司名称+F1124+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反馈纸质意见,最终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截止时间12月5日18:00时)反馈的文件为准(不 (略) 邮箱反馈意见),反馈应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文件(密封)。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1,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告附件2,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略) 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含)以后)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龚助理;

电话:010-#,#,#;

传真:010-#;

地址: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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