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号地块酒店区域及苏地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的招标公告
苏地号地块酒店区域及苏地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的招标公告
苏地2015-WG-50号地块酒店区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略)2 | 项目名称 |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 | ||||||||||||||||||||||||||||||||||||||||||||||||||||||||||||||||||||||||||||||||||||||||||||||||||||||||||||||||||||||||||||||||||||||||||||||||
标段编号 | N(略)(略) | 标段名称 |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6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已由 苏 (略) ( (略) ) (略) 以苏高新项备〔2024]5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锦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 (略) 通 (略) 88号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略).1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方案设计、深化、扩初、施工图设计,机电暖通、标识等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2.2施工招标范围: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中涉及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配合建设方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及以上资质且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略)级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施工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 (3)工程设计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设计; 注:A、投标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 B、提供上述(1)或(2)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C、提供上述第(3)项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及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D、所有业绩均需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3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 (略) 住房和 (略) 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 (略) 级、项目 (略) 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详见评标办法)。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资质; (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方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方); (3)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0:00至2024年12月06日23:59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略)/(略)/(略)/4166(略)a4-41f3-a743-49d2f5e377ca.html?fzxname=null。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新锦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 (略) (略) 地 址:苏 (略) 通 (略) 88号 地 址: (略) (略) 科 (略) 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邮 编: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丽霞 联 系 人:金静晨、郑薇 电 话:0512-(略) 电 话:0512-(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11月29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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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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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已由 苏 (略) ( (略) ) (略) 以苏高新项备〔2024]5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锦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 (略) 通 (略) 88号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略).1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方案设计、深化、扩初、施工图设计,机电暖通、标识等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2.2施工招标范围: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中涉及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配合建设方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及以上资质且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略)级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施工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 (3)工程设计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设计; 注:A、投标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 B、提供上述(1)或(2)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C、提供上述第(3)项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及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D、所有业绩均需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3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 (略) 住房和 (略) 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 (略) 级、项目 (略) 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详见评标办法)。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资质; (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方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方); (3)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0:00至2024年12月06日23:59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略)/(略)/(略)/4166(略)a4-41f3-a743-49d2f5e377ca.html?fzxname=null。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新锦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 (略) (略) 地 址:苏 (略) 通 (略) 88号 地 址: (略) (略) 科 (略) 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邮 编: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丽霞 联 系 人:金静晨、郑薇 电 话:0512-(略) 电 话:0512-(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11月29日 |
苏地2015-WG-50号地块酒店区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略)2 | 项目名称 |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 | ||
标段编号 | N(略)(略) | 标段名称 |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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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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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6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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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已由 苏 (略) ( (略) ) (略) 以苏高新项备〔2024]5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锦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 (略) 通 (略) 88号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略).1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方案设计、深化、扩初、施工图设计,机电暖通、标识等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2.2施工招标范围: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中涉及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配合建设方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及以上资质且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略)级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施工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 (3)工程设计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设计; 注:A、投标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 B、提供上述(1)或(2)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C、提供上述第(3)项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及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D、所有业绩均需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3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 (略) 住房和 (略) 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 (略) 级、项目 (略) 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详见评标办法)。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资质; (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方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方); (3)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0:00至2024年12月06日23:59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略)/(略)/(略)/4166(略)a4-41f3-a743-49d2f5e377ca.html?fzxname=null。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新锦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 (略) (略) 地 址:苏 (略) 通 (略) 88号 地 址: (略) (略) 科 (略) 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邮 编: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丽霞 联 系 人:金静晨、郑薇 电 话:0512-(略) 电 话:0512-(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11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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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已由 苏 (略) ( (略) ) (略) 以苏高新项备〔2024]5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锦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 (略) 通 (略) 88号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略).1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方案设计、深化、扩初、施工图设计,机电暖通、标识等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2.2施工招标范围: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中涉及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配合建设方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及以上资质且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略)级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施工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 (3)工程设计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设计; 注:A、投标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 B、提供上述(1)或(2)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C、提供上述第(3)项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及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D、所有业绩均需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3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 (略) 住房和 (略) 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 (略) 级、项目 (略) 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详见评标办法)。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资质; (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方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方); (3)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0:00至2024年12月06日23:59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略)/(略)/(略)/4166(略)a4-41f3-a743-49d2f5e377ca.html?fzxname=null。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新锦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 (略) (略) 地 址:苏 (略) 通 (略) 88号 地 址: (略) (略) 科 (略) 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邮 编: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丽霞 联 系 人:金静晨、郑薇 电 话:0512-(略) 电 话:0512-(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11月29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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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15-WG-50号地块酒店区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略)2 | 项目名称 |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 | ||||||||||||||||||||||||||||||||||||||||||||||||||||||||||||||||||||||||||||||||||||||||||||||||||||||||||||||||||||||||||||||||||||||||||||||||
标段编号 | N(略)(略) | 标段名称 |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6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已由 苏 (略) ( (略) ) (略) 以苏高新项备〔2024]5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锦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 (略) 通 (略) 88号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略).1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方案设计、深化、扩初、施工图设计,机电暖通、标识等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2.2施工招标范围: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中涉及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配合建设方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及以上资质且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略)级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施工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 (3)工程设计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设计; 注:A、投标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 B、提供上述(1)或(2)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C、提供上述第(3)项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及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D、所有业绩均需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3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 (略) 住房和 (略) 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 (略) 级、项目 (略) 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详见评标办法)。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资质; (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方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方); (3)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0:00至2024年12月06日23:59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略)/(略)/(略)/4166(略)a4-41f3-a743-49d2f5e377ca.html?fzxname=null。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新锦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 (略) (略) 地 址:苏 (略) 通 (略) 88号 地 址: (略) (略) 科 (略) 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邮 编: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丽霞 联 系 人:金静晨、郑薇 电 话:0512-(略) 电 话:0512-(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11月29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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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已由 苏 (略) ( (略) ) (略) 以苏高新项备〔2024]5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锦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 (略) 通 (略) 88号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略).1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方案设计、深化、扩初、施工图设计,机电暖通、标识等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2.2施工招标范围: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中涉及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配合建设方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及以上资质且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略)级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施工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 (3)工程设计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设计; 注:A、投标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 B、提供上述(1)或(2)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C、提供上述第(3)项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及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D、所有业绩均需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3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 (略) 住房和 (略) 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 (略) 级、项目 (略) 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详见评标办法)。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资质; (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方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方); (3)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0:00至2024年12月06日23:59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略)/(略)/(略)/4166(略)a4-41f3-a743-49d2f5e377ca.html?fzxname=null。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新锦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 (略) (略) 地 址:苏 (略) 通 (略) 88号 地 址: (略) (略) 科 (略) 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邮 编: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丽霞 联 系 人:金静晨、郑薇 电 话:0512-(略) 电 话:0512-(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11月29日 |
苏地2015-WG-50号地块酒店区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略)2 | 项目名称 |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 | ||
标段编号 | N(略)(略) | 标段名称 |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6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已由 苏 (略) ( (略) ) (略) 以苏高新项备〔2024]5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锦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 (略) 通 (略) 88号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略).1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方案设计、深化、扩初、施工图设计,机电暖通、标识等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2.2施工招标范围: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中涉及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配合建设方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及以上资质且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略)级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施工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 (3)工程设计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设计; 注:A、投标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 B、提供上述(1)或(2)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C、提供上述第(3)项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及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D、所有业绩均需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3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 (略) 住房和 (略) 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 (略) 级、项目 (略) 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详见评标办法)。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资质; (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方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方); (3)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0:00至2024年12月06日23:59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略)/(略)/(略)/4166(略)a4-41f3-a743-49d2f5e377ca.html?fzxname=null。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新锦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 (略) (略) 地 址:苏 (略) 通 (略) 88号 地 址: (略) (略) 科 (略) 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邮 编: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丽霞 联 系 人:金静晨、郑薇 电 话:0512-(略) 电 话:0512-(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11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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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已由 苏 (略) ( (略) ) (略) 以苏高新项备〔2024]5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锦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15-WG-50号地 (略) 域及苏地2016-WG-66号地块提升修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 (略) 通 (略) 88号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略).1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方案设计、深化、扩初、施工图设计,机电暖通、标识等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2.2施工招标范围: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中涉及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配合建设方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及以上资质且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略)级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施工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 (3)工程设计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略)元(或以上)装修工程设计; 注:A、投标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 B、提供上述(1)或(2)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C、提供上述第(3)项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及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D、所有业绩均需提供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3 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 (略) 住房和 (略) 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 (略) 级、项目 (略) 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详见评标办法)。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资质; (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方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方); (3)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0:00至2024年12月06日23:59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8086/jyxx/(略)/(略)/(略)/4166(略)a4-41f3-a743-49d2f5e377ca.html?fzxname=null。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新锦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 (略) (略) 地 址:苏 (略) 通 (略) 88号 地 址: (略) (略) 科 (略) 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邮 编: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丽霞 联 系 人:金静晨、郑薇 电 话:0512-(略) 电 话:0512-(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11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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