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香河县精神 (略) 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香河县 (略) | ||||||||||||||||||||||||||||||||||||||||||
工程地点 | 香 (略) 香城屯村 | ||||||||||||||||||||||||||||||||||||||||||
建设内容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158.80 ㎡(约合4.74 亩),建设规模按129张床位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250.74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24.95 ㎡,地下建筑面积:1525.79 ㎡。主要建设医疗综合楼、门诊医疗楼、 (略) 理站、后勤保障房、地下工程以及室外配套相关工程等。 | ||||||||||||||||||||||||||||||||||||||||||
用地面积 | 3158.80 ㎡ | 招标内容 | 详见下附表“招标范围”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详见下附表“招标范围” | ||||||||||||||||||||||||||||||||||||||||||
招标代理单位 | (略) | ||||||||||||||||||||||||||||||||||||||||||
投标资质要求 | 详见公告内容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5863.68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公告内容 | ||||||||||||||||||||||||||||||||||||||||||
联系人 | 薛森 | 联系方式 | 0316-*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 年12月2日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 年12月6日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 年12月2日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 年12月6日 | ||||||||||||||||||||||||||||||||||||||||
地区 | (略) 香河县 | 文件发售时间 | 2024 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省 (略) 。 | ||||||||||||||||||||||||||||||||||||||||||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河县精神 (略) 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香河县 (略) 以 香审批 投项[初步设计2024]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香河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香河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1)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158.80 ㎡(约合4.74 亩),建设规模按129张床位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250.74 ㎡,主要建设医疗综合楼、门诊医疗楼、 (略) 理站、后勤保障房、地下工程以及室外配套相关工程等 。 (2)总工期: 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 (3)建设地点: 香 (略) 香城屯村 。 (4)最高限 价: 5863.68 万元。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财务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各方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或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1.3 信誉要求:开标当天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对所有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进行查询,如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担任过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6 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需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普通管理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2 09:00至2024-12-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 (略)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 月25日9点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 (略) 、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河 (略) (略) 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联系人:薛森,联系电话:0316-*;*@*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香河县住房和 (略) 电话:0316-*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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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香河县精神 (略) 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香河县 (略) | ||||||||||||||||||||||||||||||||||||||||||
工程地点 | 香 (略) 香城屯村 | ||||||||||||||||||||||||||||||||||||||||||
建设内容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158.80 ㎡(约合4.74 亩),建设规模按129张床位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250.74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24.95 ㎡,地下建筑面积:1525.79 ㎡。主要建设医疗综合楼、门诊医疗楼、 (略) 理站、后勤保障房、地下工程以及室外配套相关工程等。 | ||||||||||||||||||||||||||||||||||||||||||
用地面积 | 3158.80 ㎡ | 招标内容 | 详见下附表“招标范围”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详见下附表“招标范围” | ||||||||||||||||||||||||||||||||||||||||||
招标代理单位 | (略) | ||||||||||||||||||||||||||||||||||||||||||
投标资质要求 | 详见公告内容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5863.68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公告内容 | ||||||||||||||||||||||||||||||||||||||||||
联系人 | 薛森 | 联系方式 | 0316-*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 年12月2日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 年12月6日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 年12月2日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 年12月6日 | ||||||||||||||||||||||||||||||||||||||||
地区 | (略) 香河县 | 文件发售时间 | 2024 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省 (略) 。 | ||||||||||||||||||||||||||||||||||||||||||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河县精神 (略) 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香河县 (略) 以 香审批 投项[初步设计2024]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香河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香河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1)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158.80 ㎡(约合4.74 亩),建设规模按129张床位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250.74 ㎡,主要建设医疗综合楼、门诊医疗楼、 (略) 理站、后勤保障房、地下工程以及室外配套相关工程等 。 (2)总工期: 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 (3)建设地点: 香 (略) 香城屯村 。 (4)最高限 价: 5863.68 万元。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财务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各方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或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1.3 信誉要求:开标当天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对所有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进行查询,如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担任过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6 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需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普通管理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2 09:00至2024-12-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 (略)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 月25日9点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 (略) 、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河 (略) (略) 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联系人:薛森,联系电话:0316-*;*@*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香河县住房和 (略) 电话:0316-*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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