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秭归县储备粮仓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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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秭归县储备粮仓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已通过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为2411-(略)-04-01-(略)。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秭归县储备粮仓)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紫昕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为茅坪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农产品仓储中心(包含粮食类仓储、水果类仓储、蔬菜类仓储、设备间),物流分拨配送中心,冷链仓储,办公中心,综合服务中心,门卫室,配套建设室外基础设施及停车场。

2.2工程地点:秭归县茅坪镇金 (略) 。

2.3招标范围: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秭归县储备粮仓)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 勘察设计

    ①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的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②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完成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秭归县储备粮仓)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

    ③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成果的审查及报批、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施工

    按照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和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以及伴随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管理,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资料整理和档案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2.4履约期限: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

    2)接到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后30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

    3)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240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2.5质量目标:

    1)勘察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略))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勘察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略)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略)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各一人,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以兼任本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或采购施工负责人;

    2)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拟派采购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 (略) 场监管 (略) ”;( (略) )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 (略) ”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 (略) ’登记单位或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 (略) ”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 (略) ’登记单位)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2.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且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

    3.9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 (略) 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工程建设-网上办事, (略) 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 (略) (略)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 (略) )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 (略) (略) (秭 (略) 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紫昕 (略)

    地址:秭归县茅坪 (略) 5号

    联系人:胡学明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湖北省秭 (略) 民广场708室

    联系人:文玉红

    联系电话:(略)

1.招标条件

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已通过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为2411-(略)-04-01-(略)。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秭归县储备粮仓)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紫昕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为茅坪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农产品仓储中心(包含粮食类仓储、水果类仓储、蔬菜类仓储、设备间),物流分拨配送中心,冷链仓储,办公中心,综合服务中心,门卫室,配套建设室外基础设施及停车场。

2.2工程地点:秭归县茅坪镇金 (略) 。

2.3招标范围: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秭归县储备粮仓)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 勘察设计

    ①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的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②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完成秭归县西楚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冷藏存储交易中心项目(秭归县储备粮仓)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

    ③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成果的审查及报批、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施工

    按照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和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以及伴随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管理,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资料整理和档案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2.4履约期限: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

    2)接到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后30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

    3)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240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2.5质量目标:

    1)勘察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略))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勘察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略)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略)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各一人,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以兼任本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或采购施工负责人;

    2)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拟派采购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 (略) 场监管 (略) ”;( (略) )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 (略) ”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 (略) ’登记单位或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 (略) ”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 (略) ’登记单位)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2.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且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

    3.9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 (略) 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工程建设-网上办事, (略) 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 (略) (略)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 (略) )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 (略) (略) (秭 (略) 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紫昕 (略)

    地址:秭归县茅坪 (略) 5号

    联系人:胡学明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湖北省秭 (略) 民广场708室

    联系人:文玉红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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