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文峰秀燕养殖家庭农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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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文峰秀燕养殖家庭农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信息公示

(略) (略)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信息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案发时间 案发地点 案情简介 文书名称及文号 执法依据 改正行为 办理机关
1 平和县文峰秀燕养殖家庭农场 2024年11月15日 (略) 平和县文峰镇文洋村外厝(溪山埔仔) 2024年1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农场进行现场检查时, (略) 于正常养殖状态。该农场建有一口可暂存50吨容量的废水收集池,收集池底部原铺设有一层防渗层,但池中四周部分防渗层有破损,存在配套建设的收集池防渗措施不合格,同时检查发现该农场 (略) 的养殖废水发生渗漏,造成养殖废水流到旁边的田水沟,再流入林地内。 (略) (略)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漳(平)环责改字〔2024〕36号] 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二十八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规定。 限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杜绝养殖废水再次排入外环境。 (略) (略)

附件1: (略) (略)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书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平和县文峰秀燕养殖家庭农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E

地址: (略) 平和县文峰镇文洋村外厝(溪山埔仔)

法定代表人:林秀燕

2024年1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农场进行现场检查时, (略) 于正常养殖状态。你农场建有一口可暂存50吨容量的废水收集池,收集池底部原铺设有一层防渗层,但池中四周部分防渗层有破损,存在配套建设的收集池防渗措施不合格,同时检查发现你农场 (略) 的养殖废水发生渗漏,造成养殖废水流到旁边的田水沟,再流入林地内。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取证, (略) 平和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渗漏外排的养殖废水采集水样2瓶,检查过程由你农场业主林振宇陪同检查。经采样监测,你农场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4.26×103mg/L、氨氮浓度为673mg/L、总磷浓度为28.5mg/L,均已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即化学需氧量浓度为400mg/L、氨氮80mg/L、总磷8.0mg/L的排放限值。

你家庭农场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 (略) 理的,畜禽养殖场、 (略) 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及第二十条:“向环境排 (略) 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 (略) 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的规定。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1.2024年11月 (略) 平和 (略)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证明现场检查时 (略) 于养殖状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监测人员现场采样情况);2.2024年11月15日现场照片、录像(证明现场检查时 (略) 于养殖状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监测人员现场采样情况);

3.2024年11月 (略) 平和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平环测PHCSJ#)(证明你农场排放到外环境的养殖废水浓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二十八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家庭农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限于2024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并杜绝养殖废水再次排入外环境。

我局将对你农场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后督查。如你合作社逾期未改正或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 (略) 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农场实施按 (略) 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略)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

(略) (略)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信息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案发时间 案发地点 案情简介 文书名称及文号 执法依据 改正行为 办理机关
1 平和县文峰秀燕养殖家庭农场 2024年11月15日 (略) 平和县文峰镇文洋村外厝(溪山埔仔) 2024年1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农场进行现场检查时, (略) 于正常养殖状态。该农场建有一口可暂存50吨容量的废水收集池,收集池底部原铺设有一层防渗层,但池中四周部分防渗层有破损,存在配套建设的收集池防渗措施不合格,同时检查发现该农场 (略) 的养殖废水发生渗漏,造成养殖废水流到旁边的田水沟,再流入林地内。 (略) (略)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漳(平)环责改字〔2024〕36号] 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二十八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规定。 限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杜绝养殖废水再次排入外环境。 (略) (略)

附件1: (略) (略)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书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平和县文峰秀燕养殖家庭农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E

地址: (略) 平和县文峰镇文洋村外厝(溪山埔仔)

法定代表人:林秀燕

2024年1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农场进行现场检查时, (略) 于正常养殖状态。你农场建有一口可暂存50吨容量的废水收集池,收集池底部原铺设有一层防渗层,但池中四周部分防渗层有破损,存在配套建设的收集池防渗措施不合格,同时检查发现你农场 (略) 的养殖废水发生渗漏,造成养殖废水流到旁边的田水沟,再流入林地内。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取证, (略) 平和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渗漏外排的养殖废水采集水样2瓶,检查过程由你农场业主林振宇陪同检查。经采样监测,你农场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4.26×103mg/L、氨氮浓度为673mg/L、总磷浓度为28.5mg/L,均已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即化学需氧量浓度为400mg/L、氨氮80mg/L、总磷8.0mg/L的排放限值。

你家庭农场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 (略) 理的,畜禽养殖场、 (略) 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及第二十条:“向环境排 (略) 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 (略) 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的规定。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1.2024年11月 (略) 平和 (略)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证明现场检查时 (略) 于养殖状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监测人员现场采样情况);2.2024年11月15日现场照片、录像(证明现场检查时 (略) 于养殖状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监测人员现场采样情况);

3.2024年11月 (略) 平和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平环测PHCSJ#)(证明你农场排放到外环境的养殖废水浓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二十八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家庭农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限于2024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并杜绝养殖废水再次排入外环境。

我局将对你农场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后督查。如你合作社逾期未改正或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 (略) 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农场实施按 (略) 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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