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级数智创新综合实训室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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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级数智创新综合实训室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级)数智创新综合实训室项目 JSZC-*-JZCG-G2024-018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3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187

项目名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级)数智创新综合实训室项目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计算机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教学条件要求,保证实验室及设备满足教学需求。结合拟升本的计算机专业建设现状,需新建数智创新综合实训室1间。用于算法分析与设计、人工智能等专业课程的教学和实践,同时作为师生参加学科比赛的训练场所。主要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智能实训箱、电脑等,并配套I (略) 等教学软件。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或承接,具体符合条件的情形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任意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2.1如不分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2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书》;②分包企业与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注:

1.本项目分包企业指投标人。证明材料《分包意向协议书》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十一、格式十二。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3.上述小微企业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工业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划型标准如下: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 (略)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3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 (略) 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 (略) 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 (略) 。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htt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级)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28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9号2号楼421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18-*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级)数智创新综合实训室项目 JSZC-*-JZCG-G2024-018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3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187

项目名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级)数智创新综合实训室项目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计算机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教学条件要求,保证实验室及设备满足教学需求。结合拟升本的计算机专业建设现状,需新建数智创新综合实训室1间。用于算法分析与设计、人工智能等专业课程的教学和实践,同时作为师生参加学科比赛的训练场所。主要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智能实训箱、电脑等,并配套I (略) 等教学软件。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或承接,具体符合条件的情形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任意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2.1如不分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2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书》;②分包企业与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注:

1.本项目分包企业指投标人。证明材料《分包意向协议书》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十一、格式十二。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3.上述小微企业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工业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划型标准如下: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 (略)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3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 (略) 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 (略) 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 (略) 。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htt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级)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28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9号2号楼421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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