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学生健康监测与综合管理评价中小学传染病监督控制关键点监督试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浙江省学生健康监测与综合管理评价(中小学传染病监督控制关键点监督)试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天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浙江省学生健康监测与综合管理评价(中小学传染病监督控制关键点监督)试点项目
标的名称:浙江省学生健康监测与综合管理评价(中小学传染病监督控制关键点监督)试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浙江省学生健康监测与综合管理评价(中小学传染病监督控制关键点监督)试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旨在为“中小学传染病监督控制关键点监督”所需 (略) 罚数据及驾驶舱等模块采购技术服务,涉及系统源代码、处罚数据获取归集、打通“浙江省数智卫监精密智控系统”和“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等工作。
本次天台县的重点工作 (略) 罚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通过对接“浙江省数智卫监精密智控系统”和“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获取 (略) 罚数据和监督数据等。通过分析研究获取的数据,在学校卫生监测的驾驶舱及疾病监测模块进行分析展示。“浙江省数智卫监精密智控系统”和“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均由浙江 (略) 建设和维护,为确保天台县学校卫生监测模块正常平稳运行及获取 (略) 罚数据和监督数据等,如由其他第三方供应商承建,将增加服务成本、运维难度,可能产生系统迭代、接口对接、数据安全、接续开发的适配性等潜在风险。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一)规定“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考虑到天台县学校卫生监测模块的投资成本以及正常平稳运行,建议本项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浙江省数智卫监精密智控系统”和“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的共同承建商浙江 (略) 负责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街369号B幢8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天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天台县始丰街道济公大道35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天 (略)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6-#
传 真:
地 址:天 (略) 18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浙江省学生健康监测与综合管理评价(中小学传染病监督控制关键点监督)试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天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浙江省学生健康监测与综合管理评价(中小学传染病监督控制关键点监督)试点项目
标的名称:浙江省学生健康监测与综合管理评价(中小学传染病监督控制关键点监督)试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浙江省学生健康监测与综合管理评价(中小学传染病监督控制关键点监督)试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旨在为“中小学传染病监督控制关键点监督”所需 (略) 罚数据及驾驶舱等模块采购技术服务,涉及系统源代码、处罚数据获取归集、打通“浙江省数智卫监精密智控系统”和“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等工作。
本次天台县的重点工作 (略) 罚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通过对接“浙江省数智卫监精密智控系统”和“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获取 (略) 罚数据和监督数据等。通过分析研究获取的数据,在学校卫生监测的驾驶舱及疾病监测模块进行分析展示。“浙江省数智卫监精密智控系统”和“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均由浙江 (略) 建设和维护,为确保天台县学校卫生监测模块正常平稳运行及获取 (略) 罚数据和监督数据等,如由其他第三方供应商承建,将增加服务成本、运维难度,可能产生系统迭代、接口对接、数据安全、接续开发的适配性等潜在风险。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一)规定“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考虑到天台县学校卫生监测模块的投资成本以及正常平稳运行,建议本项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浙江省数智卫监精密智控系统”和“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的共同承建商浙江 (略) 负责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街369号B幢8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天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天台县始丰街道济公大道35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天 (略)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6-#
传 真:
地 址:天 (略) 18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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