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_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_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 | 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工程_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 (略) 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 (略) 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2-*-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 (略) 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 (略) 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略) (略) 、西至东濠涌高架、 (略) 、南 (略)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20层以下的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改造,具体招标内容为:1.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拟对范围内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含第五立面)其中包括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4711平方米,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1794平方米,传统风貌线索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5562平方米。2.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拟对范围内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含第五立面)独栋建筑风貌整治提升面积约*平方米,沿街建筑风貌整治提升面积约*平方米,围墙修缮及提升约937平方米。3.周边环境配套改善,拟对范围内街巷空间环境整治提升约3763平方米,并同 (略) 域内的光环境、标识系统、绿化环境等进行优化改善。4.拟对范围 (略) 排水单元进行达标创建,供水至终端改造,同 (略) 域内的对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架空线开展整治工作,并同 (略) 域的老旧消火栓进行智能化更换升级, (略) 域内慢行交通系统, (略) 政景观、环卫系统等进行更换升级。5.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拟对范围 (略) 建筑改造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总修升级建筑面积约954平方米。6.智慧化管理与沉浸式体验展示,拟对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及历史建筑智慧监控系统建设。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 (略) 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完成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1))工程勘察工作:建筑平立剖及第五立立面测量,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工作。(2)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测量约190km、 (略) 政条件、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3)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 (略) 进行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环境节能保护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4)设计主要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环保工程、 (略) 政、园林工程、市政管线、管线综合平衡、树木保护专篇(如有)、 (略) 专篇(如有)、各类相关专题研究、现场服务等(5)其他工作: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细化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实、反馈各阶段、各专业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量化指标。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仅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合同工作内容)、现场服务等。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及初步设计任务书。)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90.6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 (略) (略)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略) (略) 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_*.html、《 (略) (略) 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_*.html)。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任一方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3.8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置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3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网站(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5开标室( (略) 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略) (略) 政和水利维护所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光东前街7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4号18楼代理部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1870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 (略) 企业库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招标项目名称 | 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工程_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 (略) 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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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 (略) 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2-*-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 (略) 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 (略) 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略) (略) 、西至东濠涌高架、 (略) 、南 (略)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20层以下的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改造,具体招标内容为:1.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拟对范围内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含第五立面)其中包括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4711平方米,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1794平方米,传统风貌线索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5562平方米。2.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拟对范围内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含第五立面)独栋建筑风貌整治提升面积约*平方米,沿街建筑风貌整治提升面积约*平方米,围墙修缮及提升约937平方米。3.周边环境配套改善,拟对范围内街巷空间环境整治提升约3763平方米,并同 (略) 域内的光环境、标识系统、绿化环境等进行优化改善。4.拟对范围 (略) 排水单元进行达标创建,供水至终端改造,同 (略) 域内的对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架空线开展整治工作,并同 (略) 域的老旧消火栓进行智能化更换升级, (略) 域内慢行交通系统, (略) 政景观、环卫系统等进行更换升级。5.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拟对范围 (略) 建筑改造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总修升级建筑面积约954平方米。6.智慧化管理与沉浸式体验展示,拟对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及历史建筑智慧监控系统建设。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新河浦历史 (略) 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 (略) 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完成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1))工程勘察工作:建筑平立剖及第五立立面测量,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工作。(2)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测量约190km、 (略) 政条件、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3)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 (略) 进行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环境节能保护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4)设计主要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环保工程、 (略) 政、园林工程、市政管线、管线综合平衡、树木保护专篇(如有)、 (略) 专篇(如有)、各类相关专题研究、现场服务等(5)其他工作: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细化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实、反馈各阶段、各专业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量化指标。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仅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合同工作内容)、现场服务等。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及初步设计任务书。)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90.6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 (略) (略)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略) (略) 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_*.html、《 (略) (略) 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_*.html)。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任一方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3.8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置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3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网站(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5开标室( (略) 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略) (略) 政和水利维护所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光东前街7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4号18楼代理部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1870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 (略) 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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