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县城集 (略) 提质改造和周边乡 (略) 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FYSC-GC-*-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盂县县城集 (略) 提质改造和周边乡 (略) 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盂县发 (略) 以盂发改发【2024】20 号文件核准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
资,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工程总供热面积 698 万平方米,供热负荷 383.15MW。新建隔压站 3
座,热力站 66 座,新敷设 * 供 (略) 2×56.6km,新敷设 * 供
(略) 2×66.5km。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标段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规模中的所有建设内容工程等涉及的全部内容的后期设
计等相关服务内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
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
工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
质,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热力工
程)专业*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
3.3、施工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
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证书,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 (略) 政公用工
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施工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
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但不可以和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且项目经理和施工负
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4、联合体形式投标
⑴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家,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