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村砖瓦厂厂房维修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邀请
金河村砖瓦厂厂房维修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邀请
金河村砖瓦厂厂房维修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邀请)
金河村砖瓦厂厂房维修工程(第二次)被批准实施,项目所须资金来源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一、华春建设工程 (略) 受 (略) (略) 谷阳镇金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 (略) 谷阳镇金河村
(2)项目规模:招标控制价(略).03元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三、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金河村砖瓦厂厂房维修工程(第二次)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的管理服务制度,有能力满足本次项目招标要求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合格的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六、请申请人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9:00至17:00到华春建设工程 (略) 报名,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华春建设工程 (略) 获取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略)佰元整,售后不退。同时必须前往谷阳镇农村产权交易窗口进行报名(联系人:夏敏0511-(略)),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由招标代理单位提供)。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15时30分, (略) (略) 谷阳镇人民政府副楼一楼综合调解室。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15时30分,地点同上。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凤凰家园凤翔苑9栋2层
联系人:李媛 电话:(略)
金河村砖瓦厂厂房维修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邀请)
金河村砖瓦厂厂房维修工程(第二次)被批准实施,项目所须资金来源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一、华春建设工程 (略) 受 (略) (略) 谷阳镇金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 (略) 谷阳镇金河村
(2)项目规模:招标控制价(略).03元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三、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金河村砖瓦厂厂房维修工程(第二次)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的管理服务制度,有能力满足本次项目招标要求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合格的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六、请申请人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9:00至17:00到华春建设工程 (略) 报名,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华春建设工程 (略) 获取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略)佰元整,售后不退。同时必须前往谷阳镇农村产权交易窗口进行报名(联系人:夏敏0511-(略)),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由招标代理单位提供)。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15时30分, (略) (略) 谷阳镇人民政府副楼一楼综合调解室。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15时30分,地点同上。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凤凰家园凤翔苑9栋2层
联系人:李媛 电话:(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