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浦镇画溪村智能化垃圾分类、人居环境、创建保洁服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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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浦镇画溪村智能化垃圾分类、人居环境、创建保洁服务工程

小浦镇画溪村智能化垃圾分类、人居环境、创建保洁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长兴县小浦镇画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有关小浦镇画溪村智能化垃圾分类、人居环境、创建保洁服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小浦镇画溪村智能化垃圾分类、人居环境、创建保洁服务工程

1.2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长兴县小浦镇 (略) 域范 (略) (略) 、 (略) 、邻里弄堂、人行道、绿化带〖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含绿化养护、花木种植,材料由(略)方供应)〗、菜场、公园、村域内公共厕所保洁、村委、文化礼堂、树林及两边可视范围内的日常保洁及管理;每户垃圾分类箱、垃圾桶及集中垃圾投放点的垃圾干湿分类收集、部分袋装垃圾干湿分类收集并运到垃圾分类中转站;所有的环卫设施的日常保洁、维护与清洗;垃圾桶破损更换,垃圾箱、集中垃圾投放点四周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杂物清理、绿化带〖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含绿化养护、花木种植,材料由(略)方供应)〗、道路、河道(河面漂浮物、水草、藻、白色垃圾等)可视范围内保洁;清 (略) 保洁范围内墙面、防鸟彩旗、乱搭乱围、一枝黄花清理、电杆上的非法小广告及牛皮癣。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创建上级督查存在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略) 边绿化、包括村委、文化礼堂、公园等公共绿化(1、拔草2、修剪、3除虫、4、施肥5、补种6、养护),预算价约人民币(略)元。

1.3 服务期限:36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及其法定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 (略) 理。

3、投标人自 2020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农村或城镇(市)的保洁项目的(不包 (略) 、小区、单位内部和物业保洁)。(有效证明材料:①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合同中能体现保洁及垃圾清运内容的,若未体现的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②上述资料中的承包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承包人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4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业绩证明材料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东方 (略) (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四、本项目公告有关信息刊登在: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小浦镇画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谢主任

代理机构:东方 (略)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572-(略)

长兴县小浦镇画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 (略)

2024年12月 2日

小浦镇画溪村智能化垃圾分类、人居环境、创建保洁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长兴县小浦镇画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有关小浦镇画溪村智能化垃圾分类、人居环境、创建保洁服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小浦镇画溪村智能化垃圾分类、人居环境、创建保洁服务工程

1.2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长兴县小浦镇 (略) 域范 (略) (略) 、 (略) 、邻里弄堂、人行道、绿化带〖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含绿化养护、花木种植,材料由(略)方供应)〗、菜场、公园、村域内公共厕所保洁、村委、文化礼堂、树林及两边可视范围内的日常保洁及管理;每户垃圾分类箱、垃圾桶及集中垃圾投放点的垃圾干湿分类收集、部分袋装垃圾干湿分类收集并运到垃圾分类中转站;所有的环卫设施的日常保洁、维护与清洗;垃圾桶破损更换,垃圾箱、集中垃圾投放点四周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杂物清理、绿化带〖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含绿化养护、花木种植,材料由(略)方供应)〗、道路、河道(河面漂浮物、水草、藻、白色垃圾等)可视范围内保洁;清 (略) 保洁范围内墙面、防鸟彩旗、乱搭乱围、一枝黄花清理、电杆上的非法小广告及牛皮癣。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创建上级督查存在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略) 边绿化、包括村委、文化礼堂、公园等公共绿化(1、拔草2、修剪、3除虫、4、施肥5、补种6、养护),预算价约人民币(略)元。

1.3 服务期限:36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及其法定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 (略) 理。

3、投标人自 2020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农村或城镇(市)的保洁项目的(不包 (略) 、小区、单位内部和物业保洁)。(有效证明材料:①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合同中能体现保洁及垃圾清运内容的,若未体现的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②上述资料中的承包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承包人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4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业绩证明材料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东方 (略) (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四、本项目公告有关信息刊登在: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小浦镇画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谢主任

代理机构:东方 (略)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572-(略)

长兴县小浦镇画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 (略)

2024年12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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