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港航海事支队三大队食堂厨师外包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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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2024港航海事支队三大队食堂厨师外包项目 | # 元 | 1(件) | # 元 |
按竞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为劳务外包所涉及所有费用,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服务费、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奖金、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及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税费、管理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注:1、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不低于月基本工资的10%)、绩效工资等组成。
以上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在明细报价表中列明各项详细费用,如果未列明相应详细费用,视为无效响应, (略) 理。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时间: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服务。
(二)服务期:#年。
(三)服务地点: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三大队
二、报价相关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为劳务外包所涉及所有费用,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服务费、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奖金、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及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税费、管理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注:1、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不低于月基本工资的10%)、绩效工资等组成。
以上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在明细报价表中列明各项详细费用,如果未列明相应详细费用,视为无效响应, (略) 理。
三、考核要求:
1.采购人根据劳务人员工作表现作出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当月绩效工资。
2.服务质量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定期与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进行质量考核。如果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委派的工作人员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遇工作人员临时请假、辞职,未及时补位合格工作人员,影响采购方工作进度,按100元/人·天扣除外包费。连续3次出现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利随时解除合同。
3.若劳务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膳食、卫生、安全、服务质量不符合食品管理有关管理及双方认可的约定,每发现一次,采购方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劳务成交供应商整改,并有权要求劳务成交供应商支付500元的违约金,采购方有权在当月应支付给劳务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中扣除该违约金。如采购方在一个月内发出两次以上的书面通知要求劳务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劳务成交供应商仍达不到约定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劳务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4.工作期间,如果成交供应商派出的工作人员不服从采购方安排或不能胜任岗位职责,采购方可要求随时更换合格人员,由此产生的人事和经济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
四、付款方式
按采购方和中标供应商约定的方式结算,且每次费用结算成交后供应商须出具正规有效的发票。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在竞标文件中对项目商务要求的每一条作出明确应答。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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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2024港航海事支队三大队食堂厨师外包项目 | # 元 | 1(件) | # 元 |
按竞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为劳务外包所涉及所有费用,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服务费、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奖金、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及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税费、管理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注:1、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不低于月基本工资的10%)、绩效工资等组成。
以上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在明细报价表中列明各项详细费用,如果未列明相应详细费用,视为无效响应, (略) 理。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时间: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服务。
(二)服务期:#年。
(三)服务地点: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三大队
二、报价相关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为劳务外包所涉及所有费用,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服务费、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奖金、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及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税费、管理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注:1、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不低于月基本工资的10%)、绩效工资等组成。
以上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在明细报价表中列明各项详细费用,如果未列明相应详细费用,视为无效响应, (略) 理。
三、考核要求:
1.采购人根据劳务人员工作表现作出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当月绩效工资。
2.服务质量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定期与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进行质量考核。如果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委派的工作人员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遇工作人员临时请假、辞职,未及时补位合格工作人员,影响采购方工作进度,按100元/人·天扣除外包费。连续3次出现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利随时解除合同。
3.若劳务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膳食、卫生、安全、服务质量不符合食品管理有关管理及双方认可的约定,每发现一次,采购方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劳务成交供应商整改,并有权要求劳务成交供应商支付500元的违约金,采购方有权在当月应支付给劳务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中扣除该违约金。如采购方在一个月内发出两次以上的书面通知要求劳务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劳务成交供应商仍达不到约定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劳务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4.工作期间,如果成交供应商派出的工作人员不服从采购方安排或不能胜任岗位职责,采购方可要求随时更换合格人员,由此产生的人事和经济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
四、付款方式
按采购方和中标供应商约定的方式结算,且每次费用结算成交后供应商须出具正规有效的发票。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在竞标文件中对项目商务要求的每一条作出明确应答。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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