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阵地建设、实训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略) 中 (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对““社区养老服务阵地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社区养老服务阵地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2.采购内容: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 (略) 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1 月 26 日9:00至2024年 12 月 2 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 (略) (略) (http://**) (略) 中 (略) http://**)发布公告。
五、获取方式:
1、本磋商文件现场获取,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带上单位的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2报名地址: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 9 :3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 9 :30 ((北京时间)
八、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
九、本磋商 (略) (略) (http://**) (略) 中 (略) (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中 (略)
地 址: (略) (略) 新平大道7号
联 系 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0816-#
(略) 中 (略)
2024年11月25日
(略) 中 (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对““社区养老服务阵地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社区养老服务阵地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2.采购内容: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 (略) 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1 月 26 日9:00至2024年 12 月 2 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 (略) (略) (http://**) (略) 中 (略) http://**)发布公告。
五、获取方式:
1、本磋商文件现场获取,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带上单位的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2报名地址: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 9 :3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 9 :30 ((北京时间)
八、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
九、本磋商 (略) (略) (http://**) (略) 中 (略) (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中 (略)
地 址: (略) (略) 新平大道7号
联 系 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0816-#
(略) 中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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