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疆检察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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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疆检察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新疆检察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域 新疆维吾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1: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http://**
预算金额 ¥684.(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漆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91-(略)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略)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维吾 (略) 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新 (略) (略) 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1-(略)
?

项目概况

(略) (略) 新疆检察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2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疆检察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略) 新疆检察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如有)中的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中标公示截 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2%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1.82%),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1.82%,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书面声明(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略),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略);翔晟CA服务热线025-(略)。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略)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99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 (略) 政 (略)

地 址:新 (略) (略) 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联系方式:099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老师

电 话:0991-(略)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新疆检察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域 新疆维吾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1: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http://**
预算金额 ¥684.(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漆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91-(略)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略)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维吾 (略) 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新 (略) (略) 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1-(略)
?

项目概况

(略) (略) 新疆检察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2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疆检察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略) 新疆检察2号楼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如有)中的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中标公示截 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2%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1.82%),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1.82%,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书面声明(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略),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略);翔晟CA服务热线025-(略)。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略)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99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 (略) 政 (略)

地 址:新 (略) (略) 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联系方式:099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老师

电 话:099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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