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物业社会化保障需求公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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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物业社会化保障需求公示第1包

某单位物业社会化保障需求公示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服务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社会化保障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项目概况:项 (略) 落区域保障,分别是 (略) 和 (略) ,年经费预算约(略)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服务内容与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六)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七、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日。

八、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此次不接受报名、开标时间、地点等询问,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2.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通过专人送达、邮寄(寄出时间不超出公示期限)、电子邮件等的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愦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略)

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发送至移动电话。

项目监督人:李女士,电话:(略)

,辽宁, (略) ,山东, (略) ,沈阳,济南

某单位物业社会化保障需求公示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服务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社会化保障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项目概况:项 (略) 落区域保障,分别是 (略) 和 (略) ,年经费预算约(略)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服务内容与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六)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七、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日。

八、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此次不接受报名、开标时间、地点等询问,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2.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通过专人送达、邮寄(寄出时间不超出公示期限)、电子邮件等的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愦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略)

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发送至移动电话。

项目监督人:李女士,电话:(略)

,辽宁, (略) ,山东, (略) ,沈阳,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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