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2025年度财政专项资金审核第三方机构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安排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根据《 (略) 工业 (略) 财政专项资金审核工作制度》(揭市工信〔2021〕2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拟公开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 (略)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略) 工业 (略) 2025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核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或相关资金安排文件要求。审核有关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是否符合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的专题方向、预算额度、分配方式、资金使用方式等内容。
(二)审核是否符合资金分配要求。审核分配方案中有关项目是否属于申报通知的支持对象,通过审核评审工作方案、评审指标体系、专家审核意见等材料,复核有关项目是否满足基本的申报条件。
(三)审核是否符合程序要求。通过审核分配方案等材料,复核有关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要求必须提供的附件材料是否齐全。
(四)审核是否符合相关限制性要求。审核分配方案中有关项目是否属于项目库支持对象;同一项目是否存在重复安排;有关项目的安排额度是否超出申报通知的限制性要求,是否超出项目申报单位的申请额度,是否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统一的分配标准进行分档安排等。
二、申报条件
(一)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或非法人组织(法人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专业水平高,熟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相关资金审核工作经验优先。
(三)团队配给充足,本单位专职研究团队不少于20人,具备满足审核工作的专业人才。
(四)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 (略) (略) 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五)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四、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人员情况,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承担资金审核项目情况等材料。
(二)团队专家资质,参与审核团队人员及资质证明材料。
(三)开展本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针对审核关注内容,重点分析阐述对拟申报审核财政专项资金的理解,以及拟采取的工作方法等内容。
(四)服务费用报价。本次共遴选1家第三方审核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报名单位须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详细测算说明。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17:30。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 (略) 工业 (略) ( (略) (略) (略) 二号楼512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略) 工业 (略) 政策法规科,电话:*。
(略) 工业 (略)
2024年12月2日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安排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根据《 (略) 工业 (略) 财政专项资金审核工作制度》(揭市工信〔2021〕2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拟公开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 (略)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略) 工业 (略) 2025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核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或相关资金安排文件要求。审核有关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是否符合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的专题方向、预算额度、分配方式、资金使用方式等内容。
(二)审核是否符合资金分配要求。审核分配方案中有关项目是否属于申报通知的支持对象,通过审核评审工作方案、评审指标体系、专家审核意见等材料,复核有关项目是否满足基本的申报条件。
(三)审核是否符合程序要求。通过审核分配方案等材料,复核有关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要求必须提供的附件材料是否齐全。
(四)审核是否符合相关限制性要求。审核分配方案中有关项目是否属于项目库支持对象;同一项目是否存在重复安排;有关项目的安排额度是否超出申报通知的限制性要求,是否超出项目申报单位的申请额度,是否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统一的分配标准进行分档安排等。
二、申报条件
(一)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或非法人组织(法人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专业水平高,熟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相关资金审核工作经验优先。
(三)团队配给充足,本单位专职研究团队不少于20人,具备满足审核工作的专业人才。
(四)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 (略) (略) 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五)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四、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人员情况,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承担资金审核项目情况等材料。
(二)团队专家资质,参与审核团队人员及资质证明材料。
(三)开展本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针对审核关注内容,重点分析阐述对拟申报审核财政专项资金的理解,以及拟采取的工作方法等内容。
(四)服务费用报价。本次共遴选1家第三方审核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报名单位须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详细测算说明。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17:30。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 (略) 工业 (略) ( (略) (略) (略) 二号楼512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略) 工业 (略) 政策法规科,电话:*。
(略) 工业 (略)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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