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经济开发区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陇南经济开发区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陇南经 (略) 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49J-*-*-4
招标项目编号:*-202
1.招标条件
陇南经 (略) 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陇政函〔2024〕51号批准实施,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 (略) 人民政府授权陇南经 (略) 管理委员会为实施机构,招标人为陇南经 (略) 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实施方式
2.1名称:陇南经 (略)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估算投资约*元。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1座管道天然气门站、3座配气站,同步实施中压 (略) 的建设。其中新建中 (略) 约35公里,末端建设1座管道天然气门站,占地面积约6亩,站内由值班室, (略) , (略) ,排污,消防池等组成,设计压力2.5MPa。3座配气站分别设置在栗川镇、红川镇、泥阳镇,占地面积约3亩。新建中 (略) 约80公里,包括伏家镇、栗川镇中 (略) 约20公里,红川镇、泥阳镇中 (略) 约60公里。
2.3招标范围:确定陇南经 (略) 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负责在特 (略) 域范围内的投资、设计、安装、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
2.4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800.*元,结合项目实际,本项目资本金2300.*元(占总投资的29%),中标特许经营者以现金出资,剩余资金5500.*元通过融资方式取得。政府对融资不提供任何担保。
2.5实施地点:陇南经 (略)
2.6实施方式:采取特许经营模式,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授予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特 (略) 域内负责项目的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等。中标社会资本组建 (略) 。
2.7特许经营范围
负责在特 (略) 域范围内的投资、设计、安装、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具体包括:
2.7.1负责项目的设计、安装、建设。
2.7.2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
2.7.3负责项目天然气管道和设施的定期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
2.7.4负责项目范围内天然气销售并面向使用者收取费用。
2.8特许经营期限
2.8.1根据《甘肃省燃气管理条例》(2024年3月27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
2.8.2如因特许经营者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将按《特许经营协议》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8.3如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前期工作准备期和建设期延长,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经批准后可延长前期工作准备期或建设期。特许经营者可结合国家及甘肃省相关政策提出需政府支持的有关申请,政府方可根据政策规定给予支持。
2.9其他
2.9.1陇南经 (略) 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
2.9.2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前12个月,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应共同成立移交委员会,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等移交方案,负责过渡期内有关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移交的相关事宜。特许经营期届满时特许经营者( (略) (略) )应向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无条件移交本项目资产。
2.9.3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特许经营者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运营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可由其自行承担,不再招标,如不具备的则由特许经营者另行公开招标确定。
2.9.4按照《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 号)该项目属于“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类。
2.9.5本项目依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接受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本项目拟定的用气量、收费标准、经营收入、盈利能力、广告和服务设施经营收入等指标仅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论证时的参考数据,实施机构不对本项目以上指标进行任何承诺和保证,投标人应充分研判本项目潜在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定)。并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2023年度经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计算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3.1.6投标 (略) 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在最近3年内投标过程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定)。
3.1.7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各投标人自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3.1.8本项投标人须提供“中国 (略) ”网站(http://**)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相关截图打印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3.2资格要求
投标人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燃气管道投资或燃气经营等。投标人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少于2名,且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的财务投资方须同时满足上述3.1项要求。
②联合体运营方须同时满足上述3.1、3.2项的运营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方名称(牵头方在联合体内股份不得低于51%),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该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投标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股东结构证明的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18时00分00秒至 2024年
12月04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
4.2获取地点:甘肃省公共 (略) (http://**)在线免费获取。
4.3获取方式:(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 (略) (http://**)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 (略) 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件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知: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 (略) 浏览公告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 (略) 》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小时,n≥5)。
4.4信息注册、投标须知: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 (略) 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 (略) 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或及时查收相关书面通知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
5.1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5.2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 http://**),在线提交。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 (略) 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 http://**)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 “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 (略) 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 (略) 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6.2线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线上开标地点: (略) ( (略) (略) (略) 68号)六楼第七电子开标厅(线上开标)
6.4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 (略) 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省公共 (略) (http://**)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南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徽县伏家镇科创孵化园12楼
联系人:唐洪
监督部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略) (略) 东江镇行政中心4号统办楼
联系人:龙飞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 : (略) 五里铺万商国际C塔1701室
联 系 人:张延
电 话:0931-* 18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307
甘肃 (略)
2024年11月29日
陇南经 (略) 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49J-*-*-4
招标项目编号:*-202
1.招标条件
陇南经 (略) 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陇政函〔2024〕51号批准实施,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 (略) 人民政府授权陇南经 (略) 管理委员会为实施机构,招标人为陇南经 (略) 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实施方式
2.1名称:陇南经 (略)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估算投资约*元。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1座管道天然气门站、3座配气站,同步实施中压 (略) 的建设。其中新建中 (略) 约35公里,末端建设1座管道天然气门站,占地面积约6亩,站内由值班室, (略) , (略) ,排污,消防池等组成,设计压力2.5MPa。3座配气站分别设置在栗川镇、红川镇、泥阳镇,占地面积约3亩。新建中 (略) 约80公里,包括伏家镇、栗川镇中 (略) 约20公里,红川镇、泥阳镇中 (略) 约60公里。
2.3招标范围:确定陇南经 (略) 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负责在特 (略) 域范围内的投资、设计、安装、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
2.4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800.*元,结合项目实际,本项目资本金2300.*元(占总投资的29%),中标特许经营者以现金出资,剩余资金5500.*元通过融资方式取得。政府对融资不提供任何担保。
2.5实施地点:陇南经 (略)
2.6实施方式:采取特许经营模式,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授予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特 (略) 域内负责项目的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等。中标社会资本组建 (略) 。
2.7特许经营范围
负责在特 (略) 域范围内的投资、设计、安装、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具体包括:
2.7.1负责项目的设计、安装、建设。
2.7.2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
2.7.3负责项目天然气管道和设施的定期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
2.7.4负责项目范围内天然气销售并面向使用者收取费用。
2.8特许经营期限
2.8.1根据《甘肃省燃气管理条例》(2024年3月27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
2.8.2如因特许经营者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将按《特许经营协议》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8.3如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前期工作准备期和建设期延长,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经批准后可延长前期工作准备期或建设期。特许经营者可结合国家及甘肃省相关政策提出需政府支持的有关申请,政府方可根据政策规定给予支持。
2.9其他
2.9.1陇南经 (略) 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
2.9.2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前12个月,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应共同成立移交委员会,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等移交方案,负责过渡期内有关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移交的相关事宜。特许经营期届满时特许经营者( (略) (略) )应向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无条件移交本项目资产。
2.9.3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特许经营者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运营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可由其自行承担,不再招标,如不具备的则由特许经营者另行公开招标确定。
2.9.4按照《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 号)该项目属于“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类。
2.9.5本项目依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接受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本项目拟定的用气量、收费标准、经营收入、盈利能力、广告和服务设施经营收入等指标仅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论证时的参考数据,实施机构不对本项目以上指标进行任何承诺和保证,投标人应充分研判本项目潜在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定)。并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2023年度经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计算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3.1.6投标 (略) 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在最近3年内投标过程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定)。
3.1.7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各投标人自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3.1.8本项投标人须提供“中国 (略) ”网站(http://**)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相关截图打印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3.2资格要求
投标人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燃气管道投资或燃气经营等。投标人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少于2名,且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的财务投资方须同时满足上述3.1项要求。
②联合体运营方须同时满足上述3.1、3.2项的运营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方名称(牵头方在联合体内股份不得低于51%),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该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投标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股东结构证明的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18时00分00秒至 2024年
12月04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
4.2获取地点:甘肃省公共 (略) (http://**)在线免费获取。
4.3获取方式:(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 (略) (http://**)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 (略) 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件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知: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 (略) 浏览公告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 (略) 》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小时,n≥5)。
4.4信息注册、投标须知: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 (略) 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 (略) 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或及时查收相关书面通知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
5.1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5.2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 http://**),在线提交。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 (略) 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 http://**)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 “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 (略) 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 (略) 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6.2线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线上开标地点: (略) ( (略) (略) (略) 68号)六楼第七电子开标厅(线上开标)
6.4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 (略) 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省公共 (略) (http://**)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南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徽县伏家镇科创孵化园12楼
联系人:唐洪
监督部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略) (略) 东江镇行政中心4号统办楼
联系人:龙飞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 : (略) 五里铺万商国际C塔1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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