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一三六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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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一三六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第八师一三六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六团委托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对“第八师一三六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GSG2024B-111

项目名称:第八师一三六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依照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完成一三六团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具体内容包括:①编制单元的主导功能、主要用地性质、绿地率、总建筑面积;②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③公共绿地位置和规模,公益性公共设施、配套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要求,并出具相应的规划成果。协助办理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批等相关手续,对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修改,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规划编制,并达到各部门审议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及关于完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通知(兵财函[2024]113号文),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略)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有类似业绩,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4 年12月3 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 月5 日00 时00分(北京时间),在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企业相关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函一份。

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采购文件,地点: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四楼开标一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 (略) 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六团

采购单位地址:第八师一三六团

联系人:代亚南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地址:石河 (略) (略) 11-C2号

联系人:汪芳 邓培培 彭美瑜

联系方式:(略)


第八师一三六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六团委托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对“第八师一三六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GSG2024B-111

项目名称:第八师一三六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依照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完成一三六团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具体内容包括:①编制单元的主导功能、主要用地性质、绿地率、总建筑面积;②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③公共绿地位置和规模,公益性公共设施、配套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要求,并出具相应的规划成果。协助办理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批等相关手续,对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修改,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规划编制,并达到各部门审议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及关于完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通知(兵财函[2024]113号文),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略)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有类似业绩,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4 年12月3 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 月5 日00 时00分(北京时间),在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企业相关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函一份。

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采购文件,地点: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四楼开标一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 (略) 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六团

采购单位地址:第八师一三六团

联系人:代亚南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地址:石河 (略) (略) 11-C2号

联系人:汪芳 邓培培 彭美瑜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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