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用直线加速器保修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关于医用直线加速器保修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医用直线加速器保修服务 JSZC-*-GXIN-G2024-001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进行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5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GXIN-G2024-0016
项目名称:医用直线加速器保修服务
预算金额:5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医用直线加速器保修服务,包含直线加速器所有的人工及配件费用,包含直线加速器主机、网络计划系统及三方配套设备(病人定位用激光灯、水冷机、稳压电源及监控对讲系统)的保修。
(2)服务周期:三年;
(3)服务范围:全保(含所有人为和非人为因素损坏),含所有人工、配件;所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为原厂同型号匹配全新配件等;
(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5)本项目预算金额:*元
(6)本项目最高限价:*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0)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含)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有效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公证件、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供应商企业为其依法缴纳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打印件),如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社保缴费月数不足三个月, (略) 成立以来至最近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罚 (略) 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评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进行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售价:*
2024-12-25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报名详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29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隐秀苑附房1-8号
联系人:姚登峰 杨冬青 张飞鹏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登峰 杨冬青 张飞鹏
电话:0510-*
项目概况 医用直线加速器保修服务 JSZC-*-GXIN-G2024-001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进行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5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GXIN-G2024-0016
项目名称:医用直线加速器保修服务
预算金额:5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医用直线加速器保修服务,包含直线加速器所有的人工及配件费用,包含直线加速器主机、网络计划系统及三方配套设备(病人定位用激光灯、水冷机、稳压电源及监控对讲系统)的保修。
(2)服务周期:三年;
(3)服务范围:全保(含所有人为和非人为因素损坏),含所有人工、配件;所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为原厂同型号匹配全新配件等;
(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5)本项目预算金额:*元
(6)本项目最高限价:*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0)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含)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有效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公证件、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供应商企业为其依法缴纳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打印件),如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社保缴费月数不足三个月, (略) 成立以来至最近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罚 (略) 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评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进行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售价:*
2024-12-25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报名详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29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隐秀苑附房1-8号
联系人:姚登峰 杨冬青 张飞鹏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登峰 杨冬青 张飞鹏
电话: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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