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安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百千万示范方提单产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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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安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百千万示范方提单产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 (略) 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百千万示范方提单产行动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5: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31.(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左建强 程钰 王力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南长安街201A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略)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本级 (略) (略) 181号西部 (略) (略) 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附件:
附件1 采购清单
项目概况

2024 (略) 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百千万示范方提单产行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JZ-2024-146

项目名称:2024 (略) 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百千万示范方提单产行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接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建设小麦、玉米百亩田和千亩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小麦万亩片药剂发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建设小麦、玉米百亩田和千亩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十二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药剂生产厂家有效的“三证 ”(《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标准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须同时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2(小麦万亩片药剂发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十二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药剂生产厂家有效的“三证 ”(《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标准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须同时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略)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略) (详见http://www.ccgp-http://**/zcdservice/zcd/shanxi/);(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4)财办库〔2020〕123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 (略) (略) 南长安街201A

联系方式:029-(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市本级 (略) (略) 181号西部 (略) (略) 401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建强 程钰 王力

电话:(略)

陕西 (略)

2024年12月02日


相关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 (略) 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百千万示范方提单产行动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5: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31.(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左建强 程钰 王力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南长安街201A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略)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本级 (略) (略) 181号西部 (略) (略) 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附件:
附件1 采购清单
项目概况

2024 (略) 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百千万示范方提单产行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JZ-2024-146

项目名称:2024 (略) 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百千万示范方提单产行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接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建设小麦、玉米百亩田和千亩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小麦万亩片药剂发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建设小麦、玉米百亩田和千亩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十二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药剂生产厂家有效的“三证 ”(《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标准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须同时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2(小麦万亩片药剂发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十二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药剂生产厂家有效的“三证 ”(《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标准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须同时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略)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略) (详见http://www.ccgp-http://**/zcdservice/zcd/shanxi/);(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4)财办库〔2020〕123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 (略) (略) 南长安街201A

联系方式:029-(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市本级 (略) (略) 181号西部 (略) (略) 401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建强 程钰 王力

电话:(略)

陕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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