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第三方机构开展拉萨市夜间经济示范区、示范点认定及审计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 (略) 党委历次全会精神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略) 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 (略) 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夜 (略) ”部署要求,《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拉政办发〔2024〕16号), (略) 印发了《 (略) 夜间经 (略) 、示范点认定和补助标准(试行)》(拉商发〔2024〕235号),为确保认定工作及审计工作 (略) ,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系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具备咨询、审计资质等开展前述工作的相应资质以及跟踪审计经验,近3年在咨询、审计工作中未发生严重失误;
4.具有素质过硬的专业团队,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服务协调和保密意识强;
5.自觉服从并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提供专业咨询、审计方案且执行到位,做到实地审核并对审计结果负责。
二、工作任务
安排专业人员按照《 (略) 关于认定夜间经 (略) 、示范点工作方案》, (略) 印发了《 (略) 夜间经 (略) 、示范点认定和补助标准(试行)》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现场复核,提出认定结果及建议,认定后根据认定主体提供的材料出具专业审计报告。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照、证书复印件;
(2)国家、省级、 (略) ;“中国 (略)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
(3)提供报价明细单;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承诺书(在项目履行期间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期间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项目终止,在项目执行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需委派专人对政策进行了解。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响应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相关资料均需盖章并加盖 (略) 理,封面注明“ (略) 夜间经 (略) 、示范点认定及审计、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申报截至时间
申请材料递交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不再受理,有效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星期四)17:00。
五、材料递交地点
(略) (略) 场体系建设科205办公室( (略) (略) 江苏大道 (略) 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9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为深入贯彻 (略) 党委历次全会精神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略) 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 (略) 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夜 (略) ”部署要求,《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拉政办发〔2024〕16号), (略) 印发了《 (略) 夜间经 (略) 、示范点认定和补助标准(试行)》(拉商发〔2024〕235号),为确保认定工作及审计工作 (略) ,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系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具备咨询、审计资质等开展前述工作的相应资质以及跟踪审计经验,近3年在咨询、审计工作中未发生严重失误;
4.具有素质过硬的专业团队,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服务协调和保密意识强;
5.自觉服从并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提供专业咨询、审计方案且执行到位,做到实地审核并对审计结果负责。
二、工作任务
安排专业人员按照《 (略) 关于认定夜间经 (略) 、示范点工作方案》, (略) 印发了《 (略) 夜间经 (略) 、示范点认定和补助标准(试行)》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现场复核,提出认定结果及建议,认定后根据认定主体提供的材料出具专业审计报告。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照、证书复印件;
(2)国家、省级、 (略) ;“中国 (略)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
(3)提供报价明细单;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承诺书(在项目履行期间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期间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项目终止,在项目执行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需委派专人对政策进行了解。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响应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相关资料均需盖章并加盖 (略) 理,封面注明“ (略) 夜间经 (略) 、示范点认定及审计、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申报截至时间
申请材料递交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不再受理,有效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星期四)17:00。
五、材料递交地点
(略) (略) 场体系建设科205办公室( (略) (略) 江苏大道 (略) 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9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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