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岩区长潭湖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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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岩区长潭湖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黄岩区长潭湖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长潭湖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 (略) 长潭湖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3月底前完 (略) 地块调查,2025年4月底前完成核 (略) 设立,2025年9月底前完成相关试验3个以上,2025年10月底前完成试验总结报告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2025年10月底前 (略) 面源污染监 (略) 建设,2025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略) (略) 281号( (略) 大楼5楼)
(略) 采购中心开标室1(5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4.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 (略) 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4.2 (略) 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略) 下载并安装( (略) 址:http://**%2FwUdM7eXAIXLAyg%3D%3D)。
4.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3D%3D,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4.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磋商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

地 址: (略) (略) 东城街 (略) 2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彭栌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略)

质疑联系人:夏思静

质疑联系方式:057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0571-(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丽、石晓林、高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略)

质疑联系人:徐少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6-(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略) (略) 289号

传 真:/

联 系 人: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略)

(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黄岩区长潭湖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长潭湖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 (略) 长潭湖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3月底前完 (略) 地块调查,2025年4月底前完成核 (略) 设立,2025年9月底前完成相关试验3个以上,2025年10月底前完成试验总结报告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2025年10月底前 (略) 面源污染监 (略) 建设,2025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略) (略) 281号( (略) 大楼5楼)
(略) 采购中心开标室1(5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4.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 (略) 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4.2 (略) 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略) 下载并安装( (略) 址:http://**%2FwUdM7eXAIXLAyg%3D%3D)。
4.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3D%3D,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4.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磋商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

地 址: (略) (略) 东城街 (略) 2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彭栌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略)

质疑联系人:夏思静

质疑联系方式:057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0571-(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丽、石晓林、高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略)

质疑联系人:徐少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6-(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略) (略) 289号

传 真:/

联 系 人: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略)

(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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