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吉旺与临平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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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吉旺与临平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浙江 (略) 临平分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贺吉旺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4)1971号],申请人贺吉旺要求确认与你单位之间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5月22日存在劳动关系。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该案定于2025年2月11日9时10分在本委仲裁庭( (略) (略) 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二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略) (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

浙江 (略) 临平分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贺吉旺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4)1971号],申请人贺吉旺要求确认与你单位之间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5月22日存在劳动关系。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该案定于2025年2月11日9时10分在本委仲裁庭( (略) (略) 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二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略) (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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