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稻财采2024﹝56﹞号
一、项目编号:N(略)2
二、项目名称:稻城县普级普惠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昕 (略)
住所地:四 (略) 川 (略) 西南商 (略) 2层3街
被投诉人1:四川 (略)
住所地: (略) (略) 中国(四川)自由贸 (略) 成 (略) 天府三街69号1栋21楼2107号、2108号、2109号
被投诉人2:稻城县教 (略)
住所地:稻城县金 (略) 一段66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09月09日,四川 (略) 在四川 (略) 发布稻城县普级普惠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N(略)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09月12日,四川 (略) 在四川 (略) 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2024年10月08日四川 (略) 在四川 (略) 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
投诉事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三)技术参数要求多项产品要求的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倾向性条款,为早期做好了报告的供应商量身定制,让短时间无法做出报告的供应商无法参与,以其不合理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二: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三)技术参数要求209人工草坪将国家、地方行政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作为加分项,属于违法设置;以其不合理限制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三:第五章评标办法、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项目实施方案》⑤项目验收方案属于不合理设置条款;具有排斥限制行为,存在以其不合理排斥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稻财采2024﹝56﹞号
一、项目编号:N(略)2
二、项目名称:稻城县普级普惠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昕 (略)
住所地:四 (略) 川 (略) 西南商 (略) 2层3街
被投诉人1:四川 (略)
住所地: (略) (略) 中国(四川)自由贸 (略) 成 (略) 天府三街69号1栋21楼2107号、2108号、2109号
被投诉人2:稻城县教 (略)
住所地:稻城县金 (略) 一段66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09月09日,四川 (略) 在四川 (略) 发布稻城县普级普惠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N(略)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09月12日,四川 (略) 在四川 (略) 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2024年10月08日四川 (略) 在四川 (略) 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
投诉事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三)技术参数要求多项产品要求的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倾向性条款,为早期做好了报告的供应商量身定制,让短时间无法做出报告的供应商无法参与,以其不合理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二: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三)技术参数要求209人工草坪将国家、地方行政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作为加分项,属于违法设置;以其不合理限制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三:第五章评标办法、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项目实施方案》⑤项目验收方案属于不合理设置条款;具有排斥限制行为,存在以其不合理排斥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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