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三届广西新丝路跨年电商节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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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届广西新丝路跨年电商节项目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拟公开遴选第三届 (略) 跨年电商节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诚邀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遴选人: (略) (略)

项目名称:遴选第三届 (略) 跨年电商节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项目内容:依法依规在遴选人授权范围内办理第三届 (略) 跨年电商节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

服务地点: (略)

服务期限:自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结束止。

代理服务费收费: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的成交人支付。

二、遴选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属于广西壮 (略) (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目录中的注册代理机构。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三、服务要求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事采购代理活动。

(二)代理方应根据委托人的具体委托事项开展采购组织工作,需在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完成采购实施工作和采购档案整理工作。

(三)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人提供采购代理服务,不得将所确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四)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采购工作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五)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六)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七)代理方委派负责具体项目组织实施采购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操作流程。在委托方有需要时可提供技术专家指导、上门服务等服务。

(八)代理方应有满足采购工作需要的场所和团队人员,承担过招标代理采购项目工作。

(九)委托人的项目采购工作面临内外部检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有关事项,需要代理方协助的,代理方应无条件配合。

四、响应文件

(一)文件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广西 (略) 代理机构 (略) 页截图。

3.“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相关查询界面截图。

4.招标代理费收取承诺书。

5.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后续服务方案等)。

6.人员配置方案,拟派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人员证书、相关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提供本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代理业绩。

8.遴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加遴选单位将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均需按照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须有封面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上应清楚表明参加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等,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项目实施人将予拒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参加遴选单位将文件于2024年12月5日下午18时 (略) (略) 政府1号楼#室,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收。

六、遴选方式

我局根据参加遴选单位的综合实力、服务方案、人员配备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略) 址:“ (略) (略) ” (略) 站(http://**)。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1号楼#号房

联系人:李奕璇联系电话:#

2024年12月2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拟公开遴选第三届 (略) 跨年电商节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诚邀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遴选人: (略) (略)

项目名称:遴选第三届 (略) 跨年电商节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项目内容:依法依规在遴选人授权范围内办理第三届 (略) 跨年电商节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

服务地点: (略)

服务期限:自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结束止。

代理服务费收费: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的成交人支付。

二、遴选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属于广西壮 (略) (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目录中的注册代理机构。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三、服务要求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事采购代理活动。

(二)代理方应根据委托人的具体委托事项开展采购组织工作,需在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完成采购实施工作和采购档案整理工作。

(三)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人提供采购代理服务,不得将所确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四)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采购工作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五)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六)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七)代理方委派负责具体项目组织实施采购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操作流程。在委托方有需要时可提供技术专家指导、上门服务等服务。

(八)代理方应有满足采购工作需要的场所和团队人员,承担过招标代理采购项目工作。

(九)委托人的项目采购工作面临内外部检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有关事项,需要代理方协助的,代理方应无条件配合。

四、响应文件

(一)文件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广西 (略) 代理机构 (略) 页截图。

3.“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相关查询界面截图。

4.招标代理费收取承诺书。

5.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后续服务方案等)。

6.人员配置方案,拟派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人员证书、相关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提供本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代理业绩。

8.遴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加遴选单位将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均需按照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须有封面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上应清楚表明参加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等,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项目实施人将予拒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参加遴选单位将文件于2024年12月5日下午18时 (略) (略) 政府1号楼#室,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收。

六、遴选方式

我局根据参加遴选单位的综合实力、服务方案、人员配备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略) 址:“ (略) (略) ” (略) 站(http://**)。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1号楼#号房

联系人:李奕璇联系电话:#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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