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购置蔬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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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购置蔬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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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略) 职工食堂购置蔬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职工食堂购置蔬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略) 职工食堂购置蔬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标段采购内容为蔬叶菜类,根茎类蔬菜,茄果类,豆类等,配送公司按合同要求对食材价格、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 (略) 食堂提供的货品需 (略) 食堂提供净重相同的货品,配送产品保证卫生,应当无毒、无害,提供相关的检疫、检验合格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 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供应商须是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其他说明: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碱泉一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伟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98号领世广场7楼7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李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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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略) 职工食堂购置蔬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职工食堂购置蔬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略) 职工食堂购置蔬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标段采购内容为蔬叶菜类,根茎类蔬菜,茄果类,豆类等,配送公司按合同要求对食材价格、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 (略) 食堂提供的货品需 (略) 食堂提供净重相同的货品,配送产品保证卫生,应当无毒、无害,提供相关的检疫、检验合格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 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供应商须是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其他说明: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碱泉一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伟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98号领世广场7楼7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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