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门采购项目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入户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9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涂相文 (略)点击查看>>*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02 19:07 - 2024-12-05 18:00
采购单位:江西省建筑工业学校(江西省建筑工程高级技工学校)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防盗门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防盗门; 次要参数要求:是否需要安装:是; | 80批 | (略).00 | - |
附件: 入户门采购清单.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略) 南昌县 莲塘镇 莲塘南大道831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期限 | 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将合同附件所列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全部安装完成。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不易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除外。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首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税务发票等付款所需的相关有效凭证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
报价方式 | 以人民币报价,合同总价包括成交供应商按本合同规定向采购人出售合同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合同货物及其税收、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对应的技术资料等费用,成交供应商需针对本次采购所有产品替换原旧产品提供拆除、搬迁和安装。 |
货物验收 |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采购人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学校相关制度,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参数、安装、运行情况进行验收。 |
售后服务 | 1、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2、提供原入户门的拆卸搬运服务; 3、安装期间需将墙面进行修复,恢复至原状态,清理垃圾等; 4.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提供24个月的质保期(防盗门60个月质保期)。因货物质量原因导致修理或更换部分的质保期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维修及技术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含运输、关税、材料、人工、差旅等费用及成交供应商在质保期内为设备更换备品备件),质保期内需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6.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终身维修及服务,其费用按不高于材料成本价和历次服务费的标准执行,否则采购人有权按自己核定的价格向成交供应商付款。 7.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8.在质保期内,如果产品发生损坏,应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解决;如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排除故障或更换问题货物,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修理,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报价登(略)地址:http://**-login/#/login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入户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9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涂相文 (略)点击查看>>*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02 19:07 - 2024-12-05 18:00
采购单位:江西省建筑工业学校(江西省建筑工程高级技工学校)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防盗门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防盗门; 次要参数要求:是否需要安装:是; | 80批 | (略).00 | - |
附件: 入户门采购清单.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略) 南昌县 莲塘镇 莲塘南大道831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期限 | 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将合同附件所列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全部安装完成。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不易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除外。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首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税务发票等付款所需的相关有效凭证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
报价方式 | 以人民币报价,合同总价包括成交供应商按本合同规定向采购人出售合同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合同货物及其税收、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对应的技术资料等费用,成交供应商需针对本次采购所有产品替换原旧产品提供拆除、搬迁和安装。 |
货物验收 |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采购人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学校相关制度,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参数、安装、运行情况进行验收。 |
售后服务 | 1、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2、提供原入户门的拆卸搬运服务; 3、安装期间需将墙面进行修复,恢复至原状态,清理垃圾等; 4.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提供24个月的质保期(防盗门60个月质保期)。因货物质量原因导致修理或更换部分的质保期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维修及技术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含运输、关税、材料、人工、差旅等费用及成交供应商在质保期内为设备更换备品备件),质保期内需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6.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终身维修及服务,其费用按不高于材料成本价和历次服务费的标准执行,否则采购人有权按自己核定的价格向成交供应商付款。 7.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8.在质保期内,如果产品发生损坏,应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解决;如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排除故障或更换问题货物,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修理,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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