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观澜御品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工程营销中心室内外装修和配套工程专业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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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观澜御品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工程营销中心室内外装修和配套工程专业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临海观澜御品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工程

营销中心室内外装修和配套工程专业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临海观澜御品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工程—营销中心室内外装修和配套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分包企业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采购编号:(略)

2.项目名称:临海观澜御品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营销中心室内外装修和配套工程专业分包

3.招标人: (略) (略)

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4.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临海观澜御品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营销中心室内外装修和配套工程专业分包工程。营销中心建筑面积562.43㎡,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绿化工程等。该工程位于钦州 (略) 北面、第三大街南面。(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2采购内容:临海观澜御品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营销中心室内外装修和配套工程专业分包,工作内容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5.分包企业资格要求

5.1分包企业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分包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分包企业必须必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施工专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与分包企业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财务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时间不足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施工现场需配备受聘于本单位的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人、现场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人员不能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不满三个月的须提供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其他要求:代理人参与谈判采购的,须提供分包单位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5.2分包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5.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9日17时00分 (略) (http://**)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采购文件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账 号:(略)

行 号:(略)

7.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09:00。

8.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及谈判地点: (略) (略) 采购室( (略) (略) 与晋阳街交叉口北160米九丰科技园8层)。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递交到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9.谈判采购响应保证金:所有响应文件均应附有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9.1谈判采购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万元整。

9.2谈判采购响应保证金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账 号:(略)

行 号:(略)

重要说明: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或以现金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分包企业,将被确定为不合格分包企业。2、如采用银行转账的,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分包企业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3、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采购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分包企业自行承担。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 (略) (http://**)

(2) (略) (http://**)

(3)采 (略) (http://**)

(4)中国 (略) (http://**)

11. 联系方式

张宁宁 (城建公司) 李志杰(项目部)

电话:(略) (略)

邮箱: *@*q.com

(略) (略)

2024年12月3日


, (略) ,太原,钦州

临海观澜御品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工程

营销中心室内外装修和配套工程专业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临海观澜御品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工程—营销中心室内外装修和配套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分包企业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采购编号:(略)

2.项目名称:临海观澜御品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营销中心室内外装修和配套工程专业分包

3.招标人: (略) (略)

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4.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临海观澜御品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营销中心室内外装修和配套工程专业分包工程。营销中心建筑面积562.43㎡,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绿化工程等。该工程位于钦州 (略) 北面、第三大街南面。(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2采购内容:临海观澜御品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营销中心室内外装修和配套工程专业分包,工作内容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5.分包企业资格要求

5.1分包企业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分包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分包企业必须必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施工专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与分包企业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财务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时间不足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施工现场需配备受聘于本单位的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人、现场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人员不能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不满三个月的须提供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其他要求:代理人参与谈判采购的,须提供分包单位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5.2分包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5.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9日17时00分 (略) (http://**)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采购文件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账 号:(略)

行 号:(略)

7.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09:00。

8.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及谈判地点: (略) (略) 采购室( (略) (略) 与晋阳街交叉口北160米九丰科技园8层)。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递交到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9.谈判采购响应保证金:所有响应文件均应附有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9.1谈判采购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万元整。

9.2谈判采购响应保证金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账 号:(略)

行 号:(略)

重要说明: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或以现金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分包企业,将被确定为不合格分包企业。2、如采用银行转账的,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分包企业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3、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采购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分包企业自行承担。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 (略) (http://**)

(2) (略) (http://**)

(3)采 (略) (http://**)

(4)中国 (略) (http://**)

11. 联系方式

张宁宁 (城建公司) 李志杰(项目部)

电话:(略) (略)

邮箱: *@*q.com

(略) (略)

2024年12月3日


, (略) ,太原,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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