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中心卫生院采购医疗责任保险服务网上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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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中心卫生院采购医疗责任保险服务网上询价公告

(略) (略) 兴 (略) 对 兴 (略) 采购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略) 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医疗责任险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保险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元 1(见附件) #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 (略) 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06 12: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必须按附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有效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服务期2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 (二)交付地点:
    (略) (略) 兴 (略)
  •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管理费、税费等费用及与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中标人负担。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四)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保费按年付费,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1年的保费。


  • (五)服务要求:

    1.保险追溯期为3年(首次投保追溯期不低于12个月,以后连续续保追溯期不超过36个月)。

    2.赔付方式为期内索赔制。

    3.能提供高效、快捷的应急响应及方案措施。

    4.能派出高素质专业 (略) 处理纠纷、并提供优质的日常应对方案措施。高效、快捷、合理进行调解、处理、理赔。

    5.能高效、快捷、合理履行医疗损害责任事件的累积赔偿及每次事故赔偿。

    6.能高效、快捷、合理履行医疗意外的累积赔偿及每次事件赔偿。

    7.能高效、快捷、合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定责、定损、理赔。

    8.能高效、快捷、 (略) 调解、人民调解、仲裁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调解结论理赔。

    9.能高效、快捷、合理依据医患双方、院内人员协调结果定责、理赔。

    10.能高效、快捷、合理依据法定鉴定机构鉴定结论定责、理赔。

    11.能提供合理的追溯期及理赔时间方案、保险期外索赔保障。

    12.符合中国相关医疗保险法律及规章。

    13.能够定期提供创新、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培训方案。

    14.投标人应设置并成立专门的部门承担医疗责任险保险业务。

    15.制定优惠的承保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保险责任、扩展保险责任、赔偿过程的最低、最高限额标准、理赔服务、特色服务等内容),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其他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文件。

    16.能提供优惠的承保费率。

    17.提供服务承诺:双方责任和义务承诺、费率支付承诺、工作保密承诺。

    18.采购人在保险期内新增或减少医务人员保险费不变。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 (略) 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略) (略) 兴 (略)
  • 联系人:
    杨敏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略) 兴 (略)
  • 联系人:
    陈之新
  • 联系电话:
    #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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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兴 (略) 对 兴 (略) 采购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略) 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医疗责任险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保险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元 1(见附件) #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 (略) 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06 12: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必须按附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有效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服务期2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 (二)交付地点:
    (略) (略) 兴 (略)
  •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管理费、税费等费用及与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中标人负担。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四)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保费按年付费,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1年的保费。


  • (五)服务要求:

    1.保险追溯期为3年(首次投保追溯期不低于12个月,以后连续续保追溯期不超过36个月)。

    2.赔付方式为期内索赔制。

    3.能提供高效、快捷的应急响应及方案措施。

    4.能派出高素质专业 (略) 处理纠纷、并提供优质的日常应对方案措施。高效、快捷、合理进行调解、处理、理赔。

    5.能高效、快捷、合理履行医疗损害责任事件的累积赔偿及每次事故赔偿。

    6.能高效、快捷、合理履行医疗意外的累积赔偿及每次事件赔偿。

    7.能高效、快捷、合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定责、定损、理赔。

    8.能高效、快捷、 (略) 调解、人民调解、仲裁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调解结论理赔。

    9.能高效、快捷、合理依据医患双方、院内人员协调结果定责、理赔。

    10.能高效、快捷、合理依据法定鉴定机构鉴定结论定责、理赔。

    11.能提供合理的追溯期及理赔时间方案、保险期外索赔保障。

    12.符合中国相关医疗保险法律及规章。

    13.能够定期提供创新、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培训方案。

    14.投标人应设置并成立专门的部门承担医疗责任险保险业务。

    15.制定优惠的承保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保险责任、扩展保险责任、赔偿过程的最低、最高限额标准、理赔服务、特色服务等内容),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其他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文件。

    16.能提供优惠的承保费率。

    17.提供服务承诺:双方责任和义务承诺、费率支付承诺、工作保密承诺。

    18.采购人在保险期内新增或减少医务人员保险费不变。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 (略) 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略) (略) 兴 (略)
  • 联系人:
    杨敏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略) 兴 (略)
  • 联系人:
    陈之新
  • 联系电话:
    #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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