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盐津县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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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盐津县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盐津县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和集中建设管理工作,加强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库的建设,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昭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略) 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略) 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向的县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工程咨询和设计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专业类别

初步设计评审专家,专业 (略) 规划、建筑工程(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智能化、人防、消防、环保等)、园林绿化、市政(给排水、道路桥梁、照明、供配电、燃气管道、供热等)、交通、水利工程、电力接入工程(发输变电、供配电等)、工程造价等。

二、申报条件

1.从事或熟悉建筑设计领域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且具有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和建筑、设计类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2.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5年且具有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或造价类执业资格证书;

3.其他认定符合入库条件的情形;

4.熟悉相关政策法规,了解行业发展动态,掌握相关专业标准规范,具有 (略) 政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类似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出具评估、评审意见;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认真负责;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咨询、现场踏勘等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7.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申报材料

1.按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3.获奖证书、专业业绩、执业资格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上述材料仅提供扫描件,并确保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对申请材料扫描件与原件一致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日常征集无限定时间,符合申报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通过规定方式与我们联系。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或者申请人在工作日携带申报材料至盐津县住房和 (略) 完成申报。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盐津县住房和 (略) 在报名截止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入库资格审查。申请人信息不全或存疑的,须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递交补充材料。

2.盐津县住房和 (略)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选选聘为评审专家,纳入评审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凡弄虚作假或自身情况发生变化而不能满足入库条件的或是无故不参加评审活动、违反评审纪律的专家,取消其专家资格。

联系人:张思琴;联系电话:*;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申请表.docx

2.承诺书.docx


盐津县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2日



为进一步做好盐津县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和集中建设管理工作,加强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库的建设,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昭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略) 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略) 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向的县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工程咨询和设计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专业类别

初步设计评审专家,专业 (略) 规划、建筑工程(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智能化、人防、消防、环保等)、园林绿化、市政(给排水、道路桥梁、照明、供配电、燃气管道、供热等)、交通、水利工程、电力接入工程(发输变电、供配电等)、工程造价等。

二、申报条件

1.从事或熟悉建筑设计领域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且具有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和建筑、设计类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2.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5年且具有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或造价类执业资格证书;

3.其他认定符合入库条件的情形;

4.熟悉相关政策法规,了解行业发展动态,掌握相关专业标准规范,具有 (略) 政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类似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出具评估、评审意见;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认真负责;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咨询、现场踏勘等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7.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申报材料

1.按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3.获奖证书、专业业绩、执业资格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上述材料仅提供扫描件,并确保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对申请材料扫描件与原件一致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日常征集无限定时间,符合申报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通过规定方式与我们联系。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或者申请人在工作日携带申报材料至盐津县住房和 (略) 完成申报。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盐津县住房和 (略) 在报名截止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入库资格审查。申请人信息不全或存疑的,须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递交补充材料。

2.盐津县住房和 (略)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选选聘为评审专家,纳入评审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凡弄虚作假或自身情况发生变化而不能满足入库条件的或是无故不参加评审活动、违反评审纪律的专家,取消其专家资格。

联系人:张思琴;联系电话:*;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申请表.docx

2.承诺书.docx


盐津县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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