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营前首占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长乐区营前首占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长乐区营前首占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 2024-12-03 |
本招标项目 (略) 营前 (略) 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已由 (略) (略) 发 (略)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城中村 (略) ,建设资 (略) 财政及企业统筹,招 (略) (略) 城中村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总投资约11.47亿元,建安费*.*元,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首占镇,营前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 (略) 营前 (略) 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子项目:
1. (略) 西段( (略) -国道316)道路工程
(略) (略) 线长2145.753米,路基宽度38-66米,采用双向六车道。建设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
(略) 工程长度0.848公里(实际实施里程0.8公里),宽度36-39.5米,采用双向四车道,设置中桥1座。建设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全部内容。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批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等。
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若有)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运营范围:主要 (略) (略) 西段( (略) -国道316)、 (略) ( (略) - (略) )的停车泊位共926个和21个广告杆的合作运营并按运营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合作运营费,运营期为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具体以招标人确定的实际合作运营内容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建安费用为*元,设计费为*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应对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1)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2)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项目的采购质量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4)项目的合作运营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要求,以及合同相关约定。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②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人,其中子 (略) 西段( (略) -国道316)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子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要求。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要求。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不适用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不适用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允许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4)项目的运营任务应由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承担,分包单位承担运营任务的应在“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基本情况表”中注明承担运营任务;(5)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8日17时30分0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保函形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12月26日09时 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暂定合同价的5%;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暂定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暂定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s://http://**.cn/)、 (略) 建设工程招标 (略) (http://**)、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上发布。
招标人: (略) (略) 城中村 (略)
地址: (略) (略) 航城 (略) 158号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 ,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8号招标大厦C座C211室,邮编:*
电子邮箱:*@*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许工
(略) 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略) 文武砂 (略) 666号13号楼
联系电话:0591-*
(略) 名称: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文武砂 (略) 201号四楼( (略) 管委会隔壁)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
长乐区营前首占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 2024-12-03 |
本招标项目 (略) 营前 (略) 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已由 (略) (略) 发 (略)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城中村 (略) ,建设资 (略) 财政及企业统筹,招 (略) (略) 城中村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总投资约11.47亿元,建安费*.*元,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首占镇,营前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 (略) 营前 (略) 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子项目:
1. (略) 西段( (略) -国道316)道路工程
(略) (略) 线长2145.753米,路基宽度38-66米,采用双向六车道。建设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
(略) 工程长度0.848公里(实际实施里程0.8公里),宽度36-39.5米,采用双向四车道,设置中桥1座。建设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全部内容。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批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等。
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若有)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运营范围:主要 (略) (略) 西段( (略) -国道316)、 (略) ( (略) - (略) )的停车泊位共926个和21个广告杆的合作运营并按运营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合作运营费,运营期为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具体以招标人确定的实际合作运营内容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建安费用为*元,设计费为*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应对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1)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2)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项目的采购质量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4)项目的合作运营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要求,以及合同相关约定。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②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人,其中子 (略) 西段( (略) -国道316)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子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要求。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要求。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不适用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不适用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允许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4)项目的运营任务应由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承担,分包单位承担运营任务的应在“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基本情况表”中注明承担运营任务;(5)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8日17时30分0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保函形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12月26日09时 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暂定合同价的5%;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暂定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暂定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s://http://**.cn/)、 (略) 建设工程招标 (略) (http://**)、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上发布。
招标人: (略) (略) 城中村 (略)
地址: (略) (略) 航城 (略) 158号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 ,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8号招标大厦C座C211室,邮编:*
电子邮箱:*@*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许工
(略) 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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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略) 文武砂 (略) 666号1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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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略) 文武砂 (略) 201号四楼( (略) 管委会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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