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天津市西青精武镇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略) (略) 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5-20 (略) 西青精武镇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ZC-2024ZYZB-22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3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2025-20 (略) 西青精武镇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4ZYZB-222 项目名称:2025-20 (略) 西青精武镇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4.(略)元 最高限价:164.(略)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磋商供应商必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审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到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三层 方式:由供应商(邮箱)向天津 (略) 邮箱(*@*63.com)发送报名信息,包括: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填写后的报名表于2024年12月10日16:00前回传至天津 (略) 邮箱(*@*63.com)并交费成功(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6:00;支持电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将收到报名成功的邮件。联系人:陈工 (略)。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略) 精 (略) 1号 联系方式: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三层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略) 天津 (略) 2024年12月03日 |
(略) (略) 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5-20 (略) 西青精武镇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ZC-2024ZYZB-22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3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2025-20 (略) 西青精武镇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4ZYZB-222 项目名称:2025-20 (略) 西青精武镇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4.(略)元 最高限价:164.(略)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磋商供应商必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审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到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三层 方式:由供应商(邮箱)向天津 (略) 邮箱(*@*63.com)发送报名信息,包括: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填写后的报名表于2024年12月10日16:00前回传至天津 (略) 邮箱(*@*63.com)并交费成功(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6:00;支持电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将收到报名成功的邮件。联系人:陈工 (略)。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略) 精 (略) 1号 联系方式: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三层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略) 天津 (略) 2024年12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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