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双目视力筛查仪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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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双目视力筛查仪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及流程规定,受设备科委托,对双目视力筛查仪采 (略) 内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磋商。
一、项目编号:涟妇幼#
二、项目名称:涟水 (略) 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简要说明:涟水 (略) 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四、最高限价:#元
五、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截至采购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必须包括含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内容;
3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中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八、付款方式:安装、通过验收后付合同款的70%,三个月后20%,一年后付款5%,质保期满5%。
九、报名获取磋商(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5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方式: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中应载明法定代表本人联系方式)至涟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报名获取磋谈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将拒绝接受报名。
3、售价:100元/份(我院财务科缴纳)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5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涟水 (略) 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递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递交,递交人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否则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十一、项目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谈判)保证金。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联系人:王主任 #
招采信息联系人:程主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及流程规定,受设备科委托,对双目视力筛查仪采 (略) 内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磋商。
一、项目编号:涟妇幼#
二、项目名称:涟水 (略) 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简要说明:涟水 (略) 双目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四、最高限价:#元
五、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截至采购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必须包括含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内容;
3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中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八、付款方式:安装、通过验收后付合同款的70%,三个月后20%,一年后付款5%,质保期满5%。
九、报名获取磋商(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5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方式: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中应载明法定代表本人联系方式)至涟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报名获取磋谈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将拒绝接受报名。
3、售价:100元/份(我院财务科缴纳)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5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涟水 (略) 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递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递交,递交人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否则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十一、项目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谈判)保证金。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联系人:王主任 #
招采信息联系人:程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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