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公示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内蒙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 (略) 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建标〔2023〕184号)和《阿拉善盟住房和 (略)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阿住建发〔2024〕6号)有关要求,盟住房 (略) 组织完成了2024年度第一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审查工作。现将通过审查的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1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阿拉善盟住房和建设绿色发展中心反馈情况(联系地址:安德北街东侧 (略) 大楼301室,联系电话:0483-*)。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阿拉善盟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3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内蒙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 (略) 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建标〔2023〕184号)和《阿拉善盟住房和 (略)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阿住建发〔2024〕6号)有关要求,盟住房 (略) 组织完成了2024年度第一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审查工作。现将通过审查的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1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阿拉善盟住房和建设绿色发展中心反馈情况(联系地址:安德北街东侧 (略) 大楼301室,联系电话:0483-*)。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阿拉善盟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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