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函
关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桂林 (略)
法定代表人:廖建勇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廖文波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临桂 (略) 山水凤凰城B24幢7层03号
贵公司现场递交的关于“ (略) 文化广 (略) 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GLSZ)”的质疑函,我中心于2024年11月26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中心将质疑函转达采购人,经组织核实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 拟中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中标金额不能覆盖采购需求里所要求的费用成本,资格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予以进入详评。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申请复评该项目,再次核查拟中标人的报价内容,望贵方予以核实,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
三、质疑答复
经核实,中标人广西华欣 (略)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并已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服务人员数量、 (略) 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缴纳要求,投标报价是经过评标委员会核实且认可的,符合采购需求和劳动合同法的要求。
因此,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作 (略) 理: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 (略) (略) 投诉。
(略)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3日
质疑人:桂林 (略)
法定代表人:廖建勇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廖文波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临桂 (略) 山水凤凰城B24幢7层03号
贵公司现场递交的关于“ (略) 文化广 (略) 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GLSZ)”的质疑函,我中心于2024年11月26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中心将质疑函转达采购人,经组织核实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 拟中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中标金额不能覆盖采购需求里所要求的费用成本,资格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予以进入详评。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申请复评该项目,再次核查拟中标人的报价内容,望贵方予以核实,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
三、质疑答复
经核实,中标人广西华欣 (略)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并已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服务人员数量、 (略) 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缴纳要求,投标报价是经过评标委员会核实且认可的,符合采购需求和劳动合同法的要求。
因此,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作 (略) 理: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 (略) (略) 投诉。
(略)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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