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仪器设备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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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仪器设备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已由苏发改投资发〔2024〕1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水利基建投资,并争取国家资金补助支持,项目法人为江苏省水文水 (略) ,招标人为江苏省水文水 (略) ,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仪器设备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 (略) 。

2.2本合同项目招标内容:省中心3台(套)水质检测仪器设备、无锡分中心8(套)台水质监测仪器设备和6台(套)水生态监测仪器设备,共计17台(套)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3本合同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36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元及以上的类似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含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等离子发射光谱仪、便携式多参数监测仪、生物毒性分析仪中至少一种)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 (略) 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 (略) )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江苏省 (略)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 (略)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 (略) 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400-6666-101、025-*,客服QQ:*。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4年8月至2024年 10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7.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1.0;0.99;0.98,开标现场抽取;

β—T×α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被剔除的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作否 (略) 理),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1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仪器设备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除资格业绩(不计分,一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业绩按以下评分办法计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签约合同金额达到*元,且包含有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等离子发射光谱仪、测油仪、原子荧光光度计、连续流动分析仪中至少一种仪器设备的业绩,单项合同中每有一种得0.5分,有两种得1分,依此类推,一个单项合同最多可得2分。有多个合同业绩的,累计算分,满分为4分。
注: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

2.2.4

(2)

技术评分标准

设备选型响应性

设备配置、选型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总体要求和技术条款要求得24分,各子目中带“★”的指标,有1项不满足,扣3分;其他指标有1项不满足,扣1分。 注:带“★”的指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由设备生产厂家盖章的证明材料作为佐证资料,否则不予赋分。

24

施工组织及安装调试

(1)施工组织、人员安排、进度安排、安全措施等各项方案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设备和系统调试方案描述详细、内容完整、过程清晰、步骤合理、方法正确的,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施工配合

施工期内与所在工程建设其他承包人配合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3

测试检验

标内气相色谱-质谱仪、连续流动分析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测油仪必须提供检定/校准证书(附履行承诺及证书样本),同时其他设备根据当地实验室(或计量所等)检定/校准的要求,总体提供履行承诺的得4分,有缺项不得分。

4

技术培训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技术培训》中的技术培训方案详尽、内容全面、师资雄厚、计划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售后服务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售后服务》中的售后服务范围广泛、响应及时,且售后服务的措施落实、维护人员稳定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优惠条件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优惠条件》中的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等离子发射光谱仪、测油仪、连续流动分析仪5种仪器,每有一种提供质保/免费维修延长的(至少延长1年),得1分,最多5分。

5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50分基础上扣1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下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50分基础上扣0.5分;

注:1、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50

合计

100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25-*。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站发布:江苏省公共 (略) 、江苏省 (略) 、

(略)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水文水 (略)

地址: (略) (略) 5号

联系人:陈哲

联系电话:0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 (略)

地址: (略) (略) 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6室

邮编: *

联系人:马时春、王玉燕、陈军

电话:025-*

传真:025-*

电子邮件:*@*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 (略) 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11.备注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已由苏发改投资发〔2024〕1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水利基建投资,并争取国家资金补助支持,项目法人为江苏省水文水 (略) ,招标人为江苏省水文水 (略) ,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仪器设备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 (略) 。

2.2本合同项目招标内容:省中心3台(套)水质检测仪器设备、无锡分中心8(套)台水质监测仪器设备和6台(套)水生态监测仪器设备,共计17台(套)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3本合同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36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元及以上的类似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含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等离子发射光谱仪、便携式多参数监测仪、生物毒性分析仪中至少一种)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 (略) 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 (略) )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江苏省 (略)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 (略)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 (略) 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400-6666-101、025-*,客服QQ:*。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4年8月至2024年 10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7.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1.0;0.99;0.98,开标现场抽取;

β—T×α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被剔除的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作否 (略) 理),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1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仪器设备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除资格业绩(不计分,一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业绩按以下评分办法计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签约合同金额达到*元,且包含有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等离子发射光谱仪、测油仪、原子荧光光度计、连续流动分析仪中至少一种仪器设备的业绩,单项合同中每有一种得0.5分,有两种得1分,依此类推,一个单项合同最多可得2分。有多个合同业绩的,累计算分,满分为4分。
注: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

2.2.4

(2)

技术评分标准

设备选型响应性

设备配置、选型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总体要求和技术条款要求得24分,各子目中带“★”的指标,有1项不满足,扣3分;其他指标有1项不满足,扣1分。 注:带“★”的指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由设备生产厂家盖章的证明材料作为佐证资料,否则不予赋分。

24

施工组织及安装调试

(1)施工组织、人员安排、进度安排、安全措施等各项方案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设备和系统调试方案描述详细、内容完整、过程清晰、步骤合理、方法正确的,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施工配合

施工期内与所在工程建设其他承包人配合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3

测试检验

标内气相色谱-质谱仪、连续流动分析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测油仪必须提供检定/校准证书(附履行承诺及证书样本),同时其他设备根据当地实验室(或计量所等)检定/校准的要求,总体提供履行承诺的得4分,有缺项不得分。

4

技术培训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技术培训》中的技术培训方案详尽、内容全面、师资雄厚、计划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售后服务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售后服务》中的售后服务范围广泛、响应及时,且售后服务的措施落实、维护人员稳定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优惠条件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优惠条件》中的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等离子发射光谱仪、测油仪、连续流动分析仪5种仪器,每有一种提供质保/免费维修延长的(至少延长1年),得1分,最多5分。

5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50分基础上扣1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下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50分基础上扣0.5分;

注:1、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50

合计

100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25-*。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站发布:江苏省公共 (略) 、江苏省 (略) 、

(略)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水文水 (略)

地址: (略) (略) 5号

联系人:陈哲

联系电话:0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 (略)

地址: (略) (略) 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6室

邮编: *

联系人:马时春、王玉燕、陈军

电话:025-*

传真:025-*

电子邮件:*@*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 (略) 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11.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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